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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9 00:15:20 股吧网页版
科技创新债券最新进展 | 多部门打出“组合拳” 科技创新债券政策全面升级
来源:证券日报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多项重要举措。

  随后,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从三大方面进一步细化支持措施。交易商协会也迅速响应,制定并发布《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创新推出科技创新债券,围绕四个方面,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与此同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通知称,即日起全额减免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内成员以科技创新债券为标的的现券买卖交易手续费,减免期为2025年至2027年。

  至此,由多部门协同推进、多层面共同发力的政策“组合拳”,将成为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这股合力不仅体现出对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精准“把脉”,更切实降低了这些企业的融资成本,助力其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市场拓展等关键环节“轻装上阵”;同时,通过创新债券产品与机制,也极大丰富了债券市场的产品供给,吸引更多投资者入场,有效提升了债券市场的活跃度与资金配置效率。

  破融资难题

  解企业发展之困

  在科技创新成为经济发展核心驱动力的当下,债券市场正为科创企业注入强劲动能。2022年5月份,沪深交易所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依托前期实践经验,同步升级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与科创票据。这两类创新型金融工具,以灵活的融资架构和精准的政策设计,有效破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题,为其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

  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自上述金融工具推出以来,截至5月8日,共有1160只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发行规模合计达1.26万亿元;共有1579只科创票据发行上市,发行规模合计达1.38万亿元。两项金融工具累计惠及608家科技创新企业,有力推动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落地实施。

  面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推进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迫切需求,新一轮科技创新债券支持政策迎来全面升级。其中,拓宽发行主体、扩大科技金融服务覆盖面成为政策发力的重要方向。

  根据相关通知,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具体来看,在交易所市场方面,新增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在银行间市场方面,科创债发行主体包括科技型企业和投资经验丰富的股权投资机构。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执行总监冯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将拓宽金融机构科技贷款,债券、股权和基金投资的资金来源,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各类型融资的能力,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同时,新增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有助于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同时,新的支持政策下,未来对于科技型企业的发债支持力度也将加大。

  除此之外,在发行管理与成本控制上,此次政策升级也展现出显著的减负效果。例如,支持发行人根据资金使用特点,灵活分期发行。简化科技创新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发行人可与投资人约定豁免相关披露信息等。

  中证鹏元研发部资深研究员张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策支持发行长期债券并允许分期发行,可更精准匹配科技项目的不同阶段资金需求,避免“短借长投”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此外,信息披露简化有利于减轻科技企业特别是初创期企业的信息披露负担,有助于提升其发债积极性和可操作性。

  拓市场维度

  增强债市发展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科技创新债券政策的全面升级,不仅为企业纾困解难,更从多个维度为我国债券市场注入新活力。

  首先,创新产品供给,丰富市场投资选择。通过拓宽发行主体,为债券市场带来全新产品序列,以满足市场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例如,金融机构发行的科创债,提供了与科技创新业务紧密结合的固定收益产品;科技型企业发行的债券,展现了科技成长潜力与投资价值;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的债券,为投资者参与早期科技项目投资开辟新路径。此外,鼓励创设科技创新债券指数及挂钩产品,进一步丰富了投资工具,吸引更多元化的投资者入场,提升了债券市场的产品丰富度与投资吸引力。

  其次,配套支持机制的完善,全方位优化了债券市场生态。例如,通过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引入信用保护工具、地方担保等措施,降低投资风险,增强市场信心。

  在张琦看来,此次政策升级首次明确允许股权投资机构发债融资,并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通过与财政、金融机构、增信机构等共同承担信用风险,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长期债券,实现了我国债券制度的结构性突破。

  张琦表示:“这一举措不仅补齐了科技金融体系中债券市场对科技成长性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覆盖较弱的‘债券融资短板’,通过构建‘债券+基金’联动机制连接债市与科技企业,还通过引入风险缓释工具等措施,增强了对‘早、小、硬’科技项目的长期资本供给,提升投资机构抗风险能力和资本耐力。中长期来看,更是推动我国科技投资机制从‘股权驱动’向‘股债融合’型发展,缓解股权投资机构融资难题,拓宽其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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