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记者詹钰叶
在5月7日上午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介绍证监会将于当日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称公募基金将更加突出投资人最佳利益导向。同日下午,《行动方案》正式印发,共提出25条举措,公募基金行业迎来重要改革。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指出,本次公募基金改革将优化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业绩差的必须少收管理费,通过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扭转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现象;同时督促基金公司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他强调本次改革有四个“突出”,分别是突出强化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突出增强基金投资行为的稳定性、突出提升服务投资者的能力、突出发展壮大权益类基金的工作导向。“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强监管引导,优化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的分类评价机制,促进加大权益类基金发行销售的力度,积极推动产品创新,持续丰富符合国家发展导向,更有利于为投资者创造长期收益的指数基金和主动型基金。”
中国证监会5月7日印发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从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完善行业考评制度、提升公募权益投资规模与占比、加快建设一流投资机构等六大方面,共提出了25条举措。
《行动方案》提出,要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建立健全基金公司收入报酬与投资者回报绑定机制,包括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加强透明度建设、稳步降低基金投资者成本。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试行一年后,及时开展评估,并予以优化完善,逐步全面推开。
《行动方案》表示要完善行业考核评价制度,全面强化长周期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包括改革基金公司绩效考核机制、强化监管分类评价的引导作用、重塑行业评价评奖业态、督促行业加大薪酬管理力度。其中提到,基金投资收益指标应当涵盖基金产品业绩和投资者盈亏情况,对基金经理的考核,基金产品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80%。并指出要对基金投资收益全面实施长周期考核机制,其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收益考核权重不低于80%,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显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经理,可以合理适度提高其绩效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