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居民就业增收促进行动,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鼓励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用好房地产调控自主权……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旨在全方位扩大消费需求,大力提振消费。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居民就业增收促进行动、居民保障支持行动、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同时,加强政策支持保障。
本版撰文信息时报记者何小敏
健全最低工资标准
正常调整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居民就业增收促进行动。推动工资性收入合理平稳增长。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纳100万高校毕业生来粤就业创业。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2025年培训超78万人次,促进技能人才就业增收。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
拓展财产性收入渠道。鼓励上市公司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积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强化联农带农富农制度保障。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用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积极引导农民参与高需求工种培训。促进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灵活就业和返乡创业,落实农民工稳岗纾困政策。
加大生育养育
保障力度
《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居民保障支持行动。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落实好发放育儿补贴政策,简化补贴发放流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加大对二孩、三孩家庭的生育支持力度。指导有条件的地市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
加强教育服务供给。提升县域基础教育教学水平,2025年推动超4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构建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共享机制,打造150个以上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牵头的幼儿园共同体,推动珠三角优质教育资源组团融入式托管15所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县中。全面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
提升医疗养老保障水平。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积极推动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允许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稳妥有序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试点
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加大“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推进交通出行、商场超市、酒店住宿、旅游景区等场所适老化改造。推动长者饭堂建设提质增效。建设一批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店)。引导大型商超举办银发主题购物活动,设立银发消费专区。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社区、家庭互助等托育服务新模式,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托幼一体服务。完善公办托育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一批市、县级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5.5个。
扩大商旅文体融合消费。优化“线上预约”,引导旅游景区景点和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场馆拓展服务项目,有序扩大接待规模,合理延长经营开放时间。培育壮大“+旅游”等商旅文体融合消费,支持A级景区、博物馆、美术馆等引入餐饮、演艺、研学等消费业态。继续开展广东文旅消费季惠民补贴活动,举办“跟着赛事去旅行”“跟着影视去旅行”“跟着美食去旅行”等文旅促消费活动。
积极促进入境消费。支持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江门、潮州等地市推出优质特色入境旅游线路和服务。支持广州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加快推进广州、深圳市内免税店试点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增设免税店,在大型商圈、商业综合体设立离境退税服务点,推广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
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实施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继续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等12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聚焦绿色、智能、适老等方向,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物料购置补贴力度,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支持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自主确定上述产品品类。
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于资本金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新模式下城中村改造。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5年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不少于600个,启动2.65万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缴存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
加快培育低空
和邮轮游艇消费
实施消费品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消费品牌影响力。强化“粤贸全国”“食在广东”“请到广东”“粤夜粤美”等消费品牌引领。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在粤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
大力发展新型消费。加快AI大模型、虚拟现实、全息互联网、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应用赋能,打造一批数实融合场景。组织开展“机器人+”行动,深入挖掘机器人消费应用场景。
加快培育低空和邮轮游艇消费。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围绕物流配送、空中交通、观光体验、科普教育等领域,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低空消费应用场景示范。支持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建设邮轮母港消费设施及场景提升培育试点,打通从船上到岸上的消费场景。
加快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领跑者”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外贸企业打造内销品牌。
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实施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保障居民休息休假时间。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以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监督内容。大力支持年休假应休尽休,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依法支付工资报酬。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加强城乡消费设施建设。推进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湛江、云浮等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推动盘活利用闲置临街沿路店面,结合地方实际完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和生活服务设施。加大对夜间消费集聚区域的经营活动场地、公共交通运力、临时停车泊位等配套保障力度。
用好房地产调控自主权
实施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有序减少消费限制。用好房地产调控自主权,督促指导各地全面梳理现行购买、转让、信贷、定价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因城施策进行取消或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鼓励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车辆购买限制,增发购车指标,引导深圳推行“久摇不中”个人可直接申领普通车指标的做法,推动汽车等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社会集团采购,不得变相设置所有制、商户评级等采购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