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北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知提出三大方面内容:进一步拓宽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扩大科技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简化信息披露安排,提升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配套支持机制,打造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的良好市场生态。
“本次《通知》进一步完善科创债支持举措,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企业,这也高度契合北交所和新三板市场的主要服务对象。”谈及《通知》发布后对于北交所和新三板上市挂牌企业的影响,北交所方面表示,当前,北交所和新三板上市挂牌企业中,包括众多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称号的科技企业,符合科技创新债券有关科创属性的特色要求。《通知》针对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举措,有助于为北交所和新三板上市挂牌企业提供更加多样的融资手段,进一步丰富相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股债联动、更好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实际上,自2024年北交所信用债市场开市以来,已推出了包括科创债在内的10个专项品种债券,正稳步扩大对优质产业主体的债券融资支持。
从具体内容来看,在发行主体方面,《通知》表示,将新增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发挥投融资服务专业优势,依法运用募集资金通过贷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同时,新增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出色管理业绩、优秀管理团队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
在简化信息披露安排方面,《通知》则提出了关于简化科技创新债券信息披露、简化申报材料签章文件等内容。
北交所方面表示,《通知》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于降本增效的诉求,提升科技创新债券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可以适用交易所简明信息披露安排,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以列表形式简要披露半年报,简化发行阶段董监高和审计机构签章文件。总体来看,既能提升发行人债券融资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也能提升中介机构执业效率。例如,北交所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已在股票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可直接按规则索引披露,财务报表有效期更长,降低股债两方面信息披露成本。
此外,《通知》还就配套支持机制进行了安排,包括健全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鼓励发行人创新设计债券条款、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引导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投入、降低科技创新债券交易结算成本等。
北交所方面表示,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科技企业,普遍对融资成本比较关注,推动更多科创债项目落地,还需二级市场配套机制支持。《通知》从投资端提出多项针对性安排,包括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做市等交易机制,引导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投入,继续减免科技创新债券交易结算相关费用。这些举措可以提升投资者参与意愿,有助于提升科技创新债券二级交易量、托管量,并降低企业一级发行成本,促进实现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的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