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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6 17:43:20 股吧网页版
我国各省市应做大做强碳金融生态圈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景建国 唐铭煜

  在全球气候危机与社会发展不均衡问题日益突出的当下,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理念已成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引下,我国各省市应充分发挥各自的金融优势和本区域的产业集群优势,引领本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在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取得更大突破,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具体来看,我国各省市推动ESG可持续信息披露,可从如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政策与标准体系。

  我国各省市应积极探索构建符合国际规范和国内需求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政策与标准。紧密跟踪国际主流标准,如借鉴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等标准,探索中欧、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标准互认合作成果,扩大国际绿色金融标准互认范围。结合国内政策要求,出台地方绿色金融标准、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支持目录等配套政策,利用自身区域的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等平台,丰富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实践,推动区域内绿色金融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各省市金融机构应将这些政策与标准融入实际业务流程,在项目审批、风险评估等环节严格遵循可持续信息披露要求,为金融机构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各省市在制定政策与标准时,应充分考虑金融机构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对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指导和规范。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政策制定过程,提供实际业务中的反馈和建议,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强信息披露机制建设。

  探索建立协调统一的绿色金融ESG信息披露标准,提高全行业各领域ESG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强制性。以上海为例,借助长三角区域的产业集群优势,推动绿色金融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合作与联动发展,促进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各类场外和场内衍生产品创新,规范相关信息披露。各省市应以供应链金融为切入点,围绕当地重点出口产业,协助链主企业完善ESG信息披露,降低企业面临的国际“绿色制裁”风险,提升区域整体信息披露质量。金融机构在日常业务中,应将ESG因素纳入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体系,确保信息披露与业务流程紧密结合,为客户提供全面、准确的可持续发展信息。

  金融机构应加强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区域内信息披露机制建设。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信息披露流程,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加强对供应链金融中上下游企业的ESG信息管理,推动整个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充分发挥金融市场与产业集群优势。

  我国金融市场要素完备,各省市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引导更多资本流向低碳减排领域,做大做强碳金融生态圈。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推动绿色普惠金融和绿色科技金融发展,进一步探索绿色债券和碳金融业务。通过本区域的产业协同,将绿色金融服务与当地产业升级相结合,在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过程中、推动企业加强可持续信息披露,实现金融与产业的良性互动,带动本地区金融机构提升信息披露水平。金融机构应加强与本区域企业的合作,共同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将可持续信息披露纳入企业融资和投资决策过程,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新动能。所有ESG项目的当事方都应秉持高度认真和积极的态度,确保项目的确权和价值评估公平公正,坚决抵制实际业务中的不良行为。

  金融机构在发挥金融市场与产业集群优势方面,应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形成合力推动区域绿色金融发展。同时,加大对低碳减排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产业升级和转型,引导企业注重可持续信息披露,实现金融与产业的协同发展。

  四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我国各省市应持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碳质押、碳回购、碳基金、碳信托和借碳等绿色金融创新成果,以及碳配额远期交易等标准化碳衍生品。这些创新产品丰富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转型的手段,也对金融机构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机构在产品创新过程中,需要更全面、准确地披露产品的环境效益、风险等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清晰、准确的产品信息,促进绿色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应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结合市场需求和区域特点,开发具有特色的绿色金融产品。在产品设计和推广过程中,充分考虑ESG因素,加强对产品环境效益和风险的评估与披露,提高产品的吸引力和可信度。

  五是强化人才培养与合作交流。

  我国应将绿色金融人才纳入紧缺人才目录,加大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绿色金融人才的力度。通过人才的集聚,为金融机构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提升专业水平。加强我国各省市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交流,与伦敦金融城、巴黎欧洲金融市场协会等建立合作机制,共同举办国际绿色金融论坛。通过国际合作交流,引入先进的理念和实践经验,推动本地区金融机构在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与国际接轨,提升区域在国际绿色金融领域的影响力。金融机构应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员工对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认识和能力,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区域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金融机构应重视绿色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引进等方式,培养一批既懂金融业务又熟悉ESG理念和可持续信息披露的专业人才。同时,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活动,学习国际先进的信息披露经验和技术,提升自身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作者系景建国,上海金融业联合会专家、上海首席经济学家金融发展中心离岸金融研究所所长;唐铭煜,浦发银行嘉定支行风险经理。本文仅是个人意见,并不代表供职单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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