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技术是否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应用场景。科技发展落实到治理实践中,本质上仍是数字如何赋能城市治理这个根本问题。实现数字赋能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要将科技进步成果落实到城市治理的不同环节,为超大城市配置数字轮翮,推动治理理念、机制、方式和远景现代化。
强调以人为本,贯彻治理理念现代化
在人与技术的关系上,数字赋能超大城市治理的核心是人而非技术,数字赋能超大城市治理带来的变革不限于数字化基础设施完善与网上政务打通,而是要将人与技术融合于超大城市治理的权责设置与运行流程中。一要从渠道建设、信息系统建设转入数字治理建设,明确通过数字化推动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服务效率。二要明确以人工牵引智能的科学方式推进相关工作,先人工,后智能。数字赋能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高度依赖经验和规则,要通过人工手段积累和沉淀规则,再逐步引导规范智能系统的替代和升级。三要注重创新与稳定的平衡,超大城市治理情况复杂且不确定因素较多,在数字建设创新的同时要能够随时切换回人工模式,确保超大城市治理的稳定和安全。
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治理机制现代化
尽管目前多地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但不同部门的数据壁垒依然存在,而且数据信息的组织方式、粒度、口径等存在差异,信息系统相互不通、数据重复录入现象时有发生。
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超大城市治理机制现代化,要面向超大城市治理需求大力拓展系统衔接。其一是打通面向人民群众的服务窗口衔接路径,避免不同级别的数字建设重复和浪费。要整合政务、交通、环境等数据资源,建立超大城市治理数据中台,推动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市、区级数据共享。其二是拓展数据底座应用,将各部门的服务窗口链接于数据底座。针对重要事件开展智能分拨和风险预警。制定数据格式的接口标准,建立公共数据免费开放平台,扩大免费数据的运用范围。其三是建设各部门协调合作工作机制,促进多部门联动赋能。
鼓励基层创新,促进治理方式现代化
当前数字赋能超大城市治理有相当一部分工作落实在基层。在镇街和社区的数据相关工作中,存在软件开发过多、强制使用和过度留痕等情况。
针对数字赋能超大城市治理中基层负担和赋能不平衡问题,要积极释放权限鼓励治理创新,促进治理方式现代化。其一是要明确相关部门的数据回流工作流程,如流动人口、市场监管、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将在基层获取的数据信息与提供单位共享。明确相关部门利用基础数据转化的成果,要赋能提供部门推进管理和服务。其二是鼓励以开发社区APP等方式整合物业、政务以及其他便民服务,将数据赋能融入基层治理具体场景,针对特殊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程序开发和AI接入。其三是强化数据赋能的公众参与,向市民推广数据应用产品,利用虚拟现实(VR)召开线上听证会,运用区块链技术开展居民投票,在社区向居民开展超大城市治理数字应用培训,奖励市民通过小程序上报治理问题。
探索改革突破,涵育治理远景现代化
为确保数据赋能超大城市治理的可持续性,要探索改革突破,通过对数据资源的延展性运用,涵育治理远景现代化,以多种途径开发数据资源为数字赋能超大城市治理的未来提供更多的可能。其一是为数据赋能超大城市治理的市场主体提供更优质的孵化资源,通过建设产业园区、设立专项基金扶持数据要素生产企业,鼓励大模型区块链的超大城市治理产品研发,形成数据要素开发运用的集聚区,建设以数智化转型为主攻方向的重大平台。其二是进一步加强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以“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创新数据交易平台运营机制,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授权不同类型的企业参与数据交易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更新。其三是鼓励数据交易模式创新,形成集成产品交易和商品开发功能的数据交易平台,促进数据要素价值最大化。探索对原始数据进行深加工再创造,形成不同领域、不同场景的数据产品。
(作者赵竹茵系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城市治理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轩系广州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