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深交所发布监管函,并指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在迪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嘉药业”)IPO申请中,作为后者项目申报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深交所决定对天健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深交所指出,经查明,迪嘉药业在采购、销售、存货管理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天健所未对上述异常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对于迪嘉药业大额集中支付,天健所未核查交易明细,未获取关于收款方身份、资金实际用途的相关证据,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迪嘉药业审核问询回复相关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退货金额披露不准确,天健所未能结合合同约定、协商过程等对退货性质进行审慎判断,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
深交所认定,天健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多项相关规定,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天健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事实上,天健所作为国内头部审计机构,,近年来因多起审计项目执业质量问题频遭监管处罚。
今年2月17日,浙江证监局披露万字警示函,针对天健所内部治理、质量控制体系、独立性管理、项目执业质量方面存在问题,对该所及多名会计师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值得一提的是,该警示函字数超1.2万字,涉及25名会计师。
而就在此次处罚发生前一个月,天健所及其所多名会计师,在一周之内连收三张警示函,被罚1000多万元。
1月3日,浙江证监局对天健所以及该所三名会计师胡彦龙、徐莉丽、倪彬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上市公司思创医惠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发行可转债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而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为可转债发行提供了审计验证等服务。为此,浙江证监局对天健所责令改正,合计罚没924万元,对上述三名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罚款。
1月8日,广东证监局对天健所以及该所会计师李振华、覃见忠、蒋丽敏采取监管谈话措施。1月9日,广东证监局对天健所以及该所会计师刘秀娟、齐晓丽、张云鹤、游小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