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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1 05:16:59 股吧网页版
两部门就企业气候信息披露准则征求意见 将出台电力、钢铁、石油、汽车等9个行业应用指南|快讯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刘诗萌

  继去年年底《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正式发布后,中国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中又一重要的组成部分——气候准则也将面世。

  4月30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对《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六章47条,包括总则、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以及附则。

  《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识别可合理预期会影响企业发展前景的气候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编制气候相关风险或者机遇预期财务影响以及气候相关影响的信息,确定用于气候相关情景分析的适当方法、选择气候相关情景分析的输入值,以及就如何进行气候相关情景分析作出分析性选择,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时使用的不同于其自身报告期间的价值链中其他企业的信息,选择用于核算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的方法、输入值和假设,披露易受气候相关物理风险、转型风险影响的资产或者业务活动的金额和百分比,以及与气候相关机遇有关的资产或者业务活动的金额和百分比。

  在具体气候指标上,要求企业披露温室气体、气候相关物理风险、气候相关转型风险、气候相关机遇、资本配置、内部碳定价和薪酬指标。其中对于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要求企业应当基于其价值链以及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的类别,确定并披露其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计量中所包含的类别。极少数情况下确定估计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是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披露其对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的管理方式。

  财政部在起草说明中表示,《征求意见稿》在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信息的披露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S2)总体保持衔接。一方面,在准则内容上,对于企业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融资排放、情景分析等重要但披露难度相对较高的信息,基于S2做全面科学的规定,倡导企业走低碳绿色发展之路;另一方面,考虑到我国企业实际披露能力,未来正式发布气候准则时将沿用基本准则的安排,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

  并且,考虑到气候准则在不同行业应用存在诸多差异,财政部已着手开展了电力、钢铁、煤炭、石油、化肥、铝、氢、水泥、汽车等 9 个行业应用指南的制定工作,拟在气候准则出台后适时发布,为特定行业应用基本准则和气候准则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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