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张欣然)近期,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自律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估值指引》),《估值指引》在估值制度、方法、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系统规范,标志着我国债券估值体系迈入更加专业、透明的发展阶段。
市场人士表示,《估值指引》不仅强化了估值行为的独立性与公允性,推动估值体系从“价格跟踪”向“价值锚定”转型,也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更公平友好的市场环境,将在稳定市场预期、提升债券流动性、优化定价机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债市估值业务迎自律规范
市场人士认为,此次规则的出台将有效提升债券估值的专业性、公信力及投资人保护水平,是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迈向国际化与制度成熟的重要一步。
《估值指引》结合成熟市场经验和国内实践,一是细化估值机构估值生产全过程的规范要求,提升估值生产各环节的科学性;二是聚焦市场反映突出的透明度不足等问题,提出完善举措;三是建立估值机构、估值用户、第三方审计等对估值结果的多层次校验机制,促进市场价格发现;四是明确估值业务禁止性行为,强化估值业务自律管理。
“本次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指引,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债券估值市场多元化发展,完善银行间市场自律管理环链,使估值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债券投融资场景。”中债资信业务创新部负责人宋伟健说。
中诚信研究也表示,此次《估值指引》的出台,也是对2023年央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管理办法》的细化和落实,有利于通过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估值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强化债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估值指引》从估值机构职责、估值数据质量、模型建设与披露义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估值机构必须遵循“独立、客观、审慎”原则,确保所使用的数据真实可靠、估值模型科学合理,并对估值全过程进行完整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同时鼓励引入独立审计机制,对估值流程进行外部监督。
在信息披露方面,估值机构需公开估值方法、数据来源及每日数据截止时间,并为估值结果提供“参考度等级”或评分,便于用户交叉验证与风险评估。特殊资产如浮息债、违约债和证券化产品也有专门估值规范,以应对不同资产结构的复杂性。
《估值指引》明确,估值产品用户为应用第一责任人,需定期评估第三方估值质量,应根据实际情况评估估值产品适用性,必要时及时启动审议流程,调整估值方法,确保产品净值的真实准确。同时,鼓励用户采用多家估值产品进行交叉验证,降低单一估值依赖风险。
为防范估值操纵行为,《估值指引》还设立了多项禁止条款,明确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利用估值机制谋取不当利益或干扰市场秩序。交易商协会将依据自律规则开展调查检查,对违反者进行通报或处理。
多维发力提升估值公允性
分析人士认为,《估值指引》的发布将显著提升我国债券估值体系的科学性、公允性与可验证性,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保障净值化转型下产品定价的稳定运行,也为投资人和发行人提供更加清晰可靠的估值参考,推动债券市场向更加规范、成熟的方向发展。
当前信用债市场长期面临流动性分层、部分低评级债券交易稀疏等问题,易导致“低成交量绑架估值”现象。如果估值机构机械依赖个别成交价格来进行债券估值,可能放大市场波动,甚至引发净值异常波动与赎回踩踏风险。中诚信研究认为,对此,《估值指引》提出多项针对性改进措施,如建立成交价格筛选标准、优先选取持续性强的可靠价格、引入极端价格过滤机制,并鼓励估值用户开展多源估值交叉验证。这些制度安排有望提升估值结果的稳定性与准确性,推动估值体系从“价格跟踪”向“价值锚定”转型。
在促进市场稳定的同时,《估值指引》进一步明确债券估值应客观反映资产公允价值,服务于产品净值化管理目标。宋伟健表示,《估值指引》在估值编制环节要求加强数据治理、完善模型构建机制,并强化利益冲突防控,防止估值被操纵;同时在估值使用层面,明确估值产品用户为估值产品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应审慎选择估值来源,防范因替代性价格使用不当引发的估值扭曲。
为提升市场定价机制的多样性,指引还鼓励估值源多元化发展,构建良性竞争格局。宋伟健表示,要求估值机构坚持独立、公正原则,规范展业行为,同时鼓励用户参考多个估值结果,尤其在市场波动较大时,通过交叉验证防范估值偏差。中诚信研究也认为,估值体系的完善不仅依赖机构竞争,还需引入用户、做市商与第三方审计力量之间的协同监督机制,构建透明、可校验的市场生态。
在制度建设方面,《估值指引》也进一步规范估值机构的操作流程,覆盖数据筛选、方法选用、信息披露、质量控制、风险隔离等全流程环节。联合评级估值业务部总经理徐阳表示,估值机构不能仅仅是交易价格的“翻译器”,需要结合自身的经验与资源禀赋提供更高质量的估值服务。要牢牢紧抓“信用”这个信用债的锚,建立“价值估值”体系,让交易价格围绕信用价值波动并趋于收敛,从而提升估值的理性与前瞻性。
提升民企融资友好度
《估值指引》的出台不仅为债券估值编制确立了制度化、透明化的框架,更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方面释放出积极信号,有望为民企营造更加公平、理性的估值环境,将在制度层面增强市场对民企债券定价的信心,为民营企业打通更加畅通、可持续的市场化融资通道。
宋伟健表示,《估值指引》强调估值结果的公允性,明确要求估值编制需综合考虑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价格,这将有助于缓解民营企业债券在一级发行与二级交易之间价差较大的问题,避免估值偏高间接推升融资成本。同时,《估值指引》要求提高估值透明度、鼓励估值机构积极回应用户咨询,对民营企业而言,这意味着估值过程不再是“黑箱运作”,有望实现融资成本进一步合理化。
此外,《估值指引》倡导使用多元估值机制,在市场波动剧烈时,通过估值结果的交叉验证机制来抑制非理性波动,从而增强民企债券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带动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提升。宋伟健建议,民营企业应主动加强与估值机构和投资人的沟通,提升对估值机制的理解与参与度,在多方协作中推动形成更加健康有序的民企债券市场生态。
指引不仅明确了估值工作的专业要求,也在方法论上为民企债券定价提供了实践路径。徐阳表示,其一,在编制收益率曲线及个券估值时均要求考虑企业真实信用资质,强调不能简单以企业性质判断信用水平,尤其是对于科技创新类民企,更应注重其可持续发展能力与前瞻性信用提升空间。其二,对于民企常用的含权债、浮息债、ABS等结构复杂的券种,指引特别强调建立科学估值模型的重要性,这有利于减少市场对该类债项的误判与流动性溢价,从而呈现更为合理的估值水平。
最后,徐阳表示,指引中明确估值机构应关注债券交易活跃度、选择可靠市场价格,这在强化市场定价功能的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由于民企债券投资人结构相对分散,流动性和定价可能更易受到投资者情绪影响,估值机构在此过程中应坚持“信用为锚”,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基本面给出稳定、前瞻的估值判断,避免市场情绪误导信用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