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东方集团及其实控人张宏伟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来源:界面新闻
4月30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时任董事长、总裁孙明涛,时任财务总监、副总裁党荣毅,时任董事会秘书康文杰,时任副总裁、董事戴胜利,时任董事、副总裁张惠泉,时任监事会主席吕廷福,时任监事刘艳梅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张宏伟、孙明涛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党荣毅5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同日,上交所网站还发布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经查明,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未在前期披露的临时补流期限内按时归还募集资金,所涉金额较大。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孙明涛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总裁李章彦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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