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当前经济结构深刻变革、发展动能加快转换的关键时期,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出台,无疑是我国法治建设与市场经济深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这部法律不仅回应了广大民营企业对公平竞争环境和稳定政策预期的迫切需求,以法治思维和制度安排为民营经济“正名”“护航”,也标志着我国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从政策引导走向制度保障的新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一组经常被引用的数据是,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成为推动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文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比如,修订出台公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反垄断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但与此同时必须看到,随着全球经济格局深刻调整,民营企业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显现:产权保护不到位、市场准入尚有隐性壁垒、融资难融资贵等顽疾,如同无形的枷锁制约着创新活力。“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民营企业家也因此对未来发展信心不足、观望情绪浓厚。
面对这些深层次矛盾,单纯地依靠临时性扶持政策和行政手段已难以根本解决,必须依靠法治手段建立长效机制,为民营经济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法治化的制度保障是破除发展梗阻的关键钥匙。民营经济促进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从此前的草案修订到本次表决通过,每一次的更新进展都广受民营企业家关注。而随着法律的出台,也意味着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平等地位和发展权利,规定各类所有制主体依法享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
更重要的是,通过法律形式确立民营经济平等市场主体地位,不仅有助于消除社会偏见,也为营商环境优化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石。
当然,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要让这部承载着亿万民营企业期待的法律真正落地见效,还需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形成合力,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监督问责机制,畅通企业维权渠道,确保各项条款转化为企业的获得感和发展动力。同时,也要引导民营企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依法合规经营、勇于创新突破。
可以预期的是,在法治护航下,民营经济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技术创新的关键载体、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未来也必将在推动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释放出更加澎湃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