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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存款更安全、银行更稳健?这场座谈会集思广益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题:如何让存款更安全、银行更稳健?这场座谈会集思广益

  新华社记者吴雨

  自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险条例》施行已经快十个年头了。这些年累积了哪些保障存款安全的经验?下一步将如何完善存款保险制度?近日,在中国人民银行举行的专家座谈会上,多位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集思广益,共话筑牢金融安全网。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条例施行多年,储户对于存款保险已不陌生。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可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保障,让老百姓的银行存款多了一道安全防线。

  “十年来,存款保险制度的初心使命没有改变,做到了‘存保为民、储户放心’。”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在座谈会上表示,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能够为我国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贯穿存款保险工作全过程,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与会专家表示,十年来,存款保险积极履行风险监测、防范挤兑、差别费率、早期纠正、风险处置等核心职能,进一步强化了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提高了存款人保护水平。

  2019年,存款保险参与包商银行风险处置,其重要职能得到充分验证。

  彼时,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依法实施接管,470多万个客户遍布全国各地,一旦债务无法及时兑付,极易引发银行挤兑、风险外溢等连锁反应。在此背景下,存款保险依法对存款予以保障,最大程度保护了广大储户债权人合法权益,稳定了公众信心,未发生存款挤兑等涉众风险。

  “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存款保险基金进行管理行之有效,可以最大程度稳定公众信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孟辉表示,十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不断强化存款保险的风险监测、预警、早期纠正、风险处置等相关职责,进一步夯实了存款保险运行机制,支持更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专家表示,随着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我国已形成以审慎监管、存款保险、央行最后贷款人为支柱的金融安全网,进一步提升了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为金融安全稳定保驾护航

  存款保险不仅有利于维护储户权益,更是对中国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和公平竞争发挥了关键作用。

  在座谈会上,有地方城商行的负责人表示,存款保险制度使中小银行存款和大银行存款享有同样的法律保障,储户对于中小银行会更放心,有助于中小银行稳健发展。

  记者了解到,存款保险制度大大提高了中小银行的信用和竞争力,存款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大、中、小银行存款格局总体保持稳定,中小银行存款占比稳中有升。

  存款保险不能做“付款箱”,因此早期纠正职能备受重视。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玉玲介绍,截至2024年末,我国存款保险共有3761家投保机构,存款保险已累计对数千家(次)投保机构进行了核查,对1600家投保机构采取了风险警示和早期纠正措施。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存款保险又陆续在辽宁省城商行改革和农信系统改革中发挥职能作用,参与了部分银行的风险处置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存款保险积极履行早期纠正、风险处置等核心职能,促进了高风险银行有序出清,提升了我国金融体系稳健性,增强了银行业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进一步筑牢金融安全网

  存款保险如何进一步筑牢金融安全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风险处置,要进一步拓宽存款保险基金资金来源。

  在座谈会上,有专家建议,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存款保险基金投资运用方式,提升基金运用效率。同时,拓宽存款保险基金资金来源,研究央行再贷款等后备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基金资金补充机制。

  推动金融改革,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针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不少专家建议提升《存款保险条例》法律层级。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此前撰文称,中国人民银行积极争取在金融稳定法、企业破产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公司法等法律及司法文件修订、起草中,持续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推动多法联动,夯实存款保险的法律基础。

  为推动存款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与会专家还提出,要加大科技赋能,提升存款保险的履职效能。同时坚持开放思想,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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