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于4月29日对外公布。
当今世界,市场应该是最重要最稀缺的资源。我国拥有14亿人的消费市场,人均GDP跨过1万美元门槛,可以说具备超大规模国内市场,正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然而市场虽然够大,但在质量方面,目前还不能与这种规模相匹配。主要原因在于,制度规则不统一、不当干预行为较多,甚至不乏人为壁垒,这些因素限制了要素资源的畅通,进而影响了市场功能及规模优势的发挥。面对当下复杂多变的全球经济形势,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堪称刻不容缓。
根据《通知》,本次清理整治的重点是,以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形式设立和实行的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各类规定文件,以及各级政府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做法情形。
为什么以上述做法情形为重点?一言以蔽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行政性垄断是关键。
长期以来,部分地方政府出于税收、就业或政绩考量,通过地方性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设置隐性壁垒,如对外地企业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强制本地采购等。这些做法人为割裂市场,阻碍资源自由流动,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目标背道而驰。
还有一些地方,在国家已放开审批的领域仍自行设定审批门槛,或通过“互为前置条件”等不合理规定增加企业负担。例如,某些行业在国家层面已实行备案制,但地方仍要求企业提交额外审批材料,导致政策执行不统一。
另外,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兴起,部分地方政府由于监管能力不足等原因,采取“一刀切”限制或推诿审批责任,阻碍创新企业发展。此次整治行动特别强调对“新业态监管空白导致的不作为”进行清理,以支持新兴行业健康发展。
市场准入壁垒存在已久,牵涉方方面面,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与障碍。
从利益层面来看,一些地方出于保护本地企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目的,不愿轻易放弃这些市场准入壁垒,对清理整治工作难免存在抵触情绪。
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法规文件的修订和废止程序繁琐,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也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同时,对于一些隐蔽性较强的市场准入壁垒,如以技术标准、环保要求等名义设置的隐性门槛,发现和认定难度较大。
克服这些困难,首先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与监督,将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对积极落实的地区给予奖励,对消极应付的进行问责。
其次,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清理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市场准入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隐性壁垒。
清理整治行动中的线索征集尤为重要,因此必须优化企业参与机制。一方面需要完善匿名举报渠道,确保企业信息保密,增强企业举报意愿,另一方面,要通过对举报线索的核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激起企业参与行动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