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明确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通报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违规案例,建立健全线索归集、核实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营造公平市场准入环境。
这一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围绕以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形式设立和实行的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各类规定文件,以及各级政府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做法情形;主要包括国家层面已开放但地方仍在审批、审批依据法律效力不足等15类情形。
这是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落实的具体举措,将有助于真正将清单之外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清除掉,让“非禁即入”变成人们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对企业上告无门、告而不理、理而不决等问题做一个最好的解决。
市场准入是自由的代价,发展的成本。清理整治违反市场准入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清除的不仅是有形的壁垒,更是政府行权中的心墙。为此,必须正视,这些有违市场准入制度的各类规定文件等,创设之初都有着基于某种特定场景的所谓合理性、必要性。
而政府行权的心墙,源于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的理解,需吃透权力的行动边界和笃定权力的施力方向,即公权力的运营场景应聚焦于公共外部性的盐碱地,权力的施力方向应笃定于不断拓宽经济社会的自由边界,护航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这就需要用以人民为中心的信念填充行使权力的逻辑。
只有笃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信念,权利与权力才能重塑起猎鹿博弈的制度框架,市场准入的“非禁即入”才能真正成为法治下的权利。
清理整治市场准入壁垒,将有助于拓宽市场空间,降低非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投资边际收益率。市场准入壁垒抬高的是非市场交易成本,增加了市场信用成本。有效需求不足之所以长期阻遏经济内循环,与市场准入的各种明暗壁垒不无关系,它阻碍了市场信任机制的有效成型,抬高信任成本,如应收应付账期冗长、国内市场内卷等,这些大家看得见、摸得着的市场卡点、堵点,背后大都是权力不当授权和行权所堆积成山的非市场交易成本。因此,唯有清理掉这些制度性沟壑,全国统一大市场才能“名至实归”,企业才能真正基于市场信息进行经济活动的战略抉择。
当然,要真正有效清理整治市场准入壁垒,需要明晰,正视权力与权利的矛盾是治理向善的前提。营商环境是权力与权利在特定场景下的表面张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就要承认权力与权利存在冲突,这是因为权力与权利有着不同的诉求,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并不总是一致的和同向而行的。
承认权力与权利存在矛盾,将有助于正确打开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的探险之旅,为权利带来真切的参与感。这点之所以重要,缘于任何有违市场准入制度的法规,任何阻遏市场准入的壁垒,核心问题就是权利在市场准入制度的制定和设置中的参与度不够、参与渠道不畅。
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不是目标管理,而是趋势互动博弈,唯有权利与权力在各自交叉的领域进行平等的碰撞博弈,才是通往帕累托最优的通途。确定市场准入门槛,唯有让权利积极参与到市场准入制度的设置博弈中,才能真正博弈出稳定的、一致可预期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现代治理体系的进步都是在碰撞中成长并走向成熟的。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中,应给予权利更多制衡空间和参与感,让合法权益拥有边缘博弈的能力和渠道。因此,市场准入壁垒的动态清理整治,需搭建的是更开放的制度变革体系,让权利在更广范围内与权力一起探寻合作聚焦解。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市场准入丈量的是自由的尺度,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就是让人们释放更多的行动自由,市场自由有多宽、多广、多深,经济社会的潜力和活力就有多大。市场准入壁垒的清理整治,是在用积极行动向所有人设定支持性框架体系,用自由来换取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