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深市创业板挂牌的Z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尚未聘请年审会计师,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报。若Z公司年报最终“难产”,可能面临退市风险。笔者认为,必须对人为因素导致的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坚决说“不”。
Z公司显然是一家“问题公司”。该公司公告显示,今年2月14日,福建证监局因其存在拒不配合监管调查、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责令Z公司在30日内整改并披露更正后的年度报告。然而截至3月16日,该公司既未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未提交整改报告,导致其股票自3月17日起被实施停牌。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Z公司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其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则Z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事实上,Z公司并非从未聘请过年审机构。早在去年5月,该公司就曾聘请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年审机构。然而,由于未与该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且未支付2023年审计费用,最终导致合作终止。
Z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主要表现为2022年及2023年年报中,大额预付账款与存货列示不准确、虚增营业收入等问题,这也成为监管部门责令其整改的重点。但该公司不仅拒不配合监管,还逾期未改正错误,客观上使自身陷入极为被动的局面。
实际上,Z公司本有机会避免当前的困境:一是在监管部门发现问题时,主动配合调查;二是及时纠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问题。即使因财务造假受到处罚,按照深交所财务造假退市的“高门槛”,该公司也不会因年报“难产”而面临退市风险。然而,由于公司自身的“人为”因素,Z公司可能一步步将自己推向退市的深渊。
近年来,基于资本市场发展和投资者利益保护等需要,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不断完善。以交易类退市为例,在设置面值退市条款后,又新增了市值退市指标。此外,若成交量、股东人数等指标不达标,同样可能触发退市。
在当前上市公司退市案例中,部分退市由市场因素导致。例如面值退市、市值退市,以及因行业原因导致的持续亏损退市等,这些均体现了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然而,也有部分退市源于人为因素,如财务造假、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所导致的退市。这类退市往往源于违规者为实现某些不当目的而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样是退市,市场因素导致的往往难以避免,但人为因素导致的退市则完全可以规避。事实上,近年来上市公司退市案例中,市场因素引发的退市占绝大多数,但人为因素导致的退市也屡见不鲜。
若Z公司最终因对抗调查、未纠正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等问题被终止上市,将形成多输局面:一方面,公司将失去上市地位及再融资平台;另一方面,其股价可能大幅下跌,投资者利益也将遭受严重损害。
因此,针对因人为因素退市的上市公司,笔者建议监管部门不仅要严惩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还应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连带赔偿责任。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上市公司退市,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