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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3:42:40 股吧网页版
剑指15类重点情形!三部门集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为期半年
来源:证券时报

  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明确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重点清理整治15类做法情形

  重点清理整治以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形式设立和实行的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各类规定文件,以及各级政府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15类做法情形。具体来看,重点清理整治的做法情形包括:

  (一)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

  (二)审批依据法律效力不足;

  (三)行业壁垒造成准入规则不平等;

  (四)政府监管能力不足不敢进行审批;

  (五)违规扩大审批范围、变更或增设审批条件;

  (六)审批权下放形成区域间市场壁垒;

  (七)对外地企业设置准入限制;

  (八)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要求,违规设置外资企业准入限制;

  (九)因新业态新领域监管空白导致政府在土地、规划、消防等要素保障环节不作为、不予审批或者推诿审批职责;

  (十)准入要求设置矛盾,互为前置条件;

  (十一)告知承诺制审批要求不清晰不透明加大经营风险;

  (十二)准入标准过高、审批流程过长;

  (十三)无故拖延审批或已经获得审批但政府拒绝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四)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已通报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类似的违规情况;

  (十五)其他违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情形。

  根据《通知》,本次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为期半年,各省级发展改革委需向省级人民政府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集中清理整治结束后,市场准入壁垒核实、整改、清理等工作转为常态化机制。

  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

  事实上,三部门4月24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同时,就已明确将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求,清单之外的领域,各类经营主体都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也就是“非禁即入”。这是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最核心的要求,也是广大经营主体的热切期盼。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围绕确保清单扎实落地,积极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壁垒,累计已向社会公开通报7期115个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破除了一批基层政府关注、经营主体关心、人民群众关切的市场准入障碍,有力保障了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权利。

  “我们也看到,一些领域壁垒破除后,企业投资的‘心气儿’上来了,‘百花齐放’的竞争活力得以涌现,市场供给提质升级,供需两旺的‘热乎劲’十分可喜。”该负责人称,但是也要承认,清单之外“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堵点卡点尚未消除,发现和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的机制还没有完全成熟,企业“上告无门”“告而不理”“理而不决”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还没有完全做到“非禁即入”落地生根。

  因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大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线索归集、核实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多渠道开展市场准入壁垒线索征集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将从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市场准入壁垒线索征集,扎实推动核实整改,加强部门协同等方面展开。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地方启动了市场准入壁垒线索征集工作。根据《通知》,社会公众可通过多种途径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反映有关情况。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网络线索征集渠道。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的“互动交流—建言献策”版块建立“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征集”专栏,社会公众可选择专栏中的“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问题”类别,留言反映市场准入壁垒有关问题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一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处理,对线索反映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APP和小程序发布《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并在各级地方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张贴,进行广泛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还需畅通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信访渠道,明确信访件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访途径,并向社会公开。

  此外,《通知》鼓励各级地方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主动组织辖区内问题线索公开征集,确保清理整治全面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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