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多家基金公司日前收到中证指数公司、深证信息公司调降指数使用费的通知。
通知显示,在调整指数使用基点费率(多类产品费率调整为原费率的八折)的同时,调整基点费季度下限至不超过2万元,并对其他类别指数产品以及规模较小(一季度日均资产净值小于1亿元)的股票指数产品不设收取下限。
基点费率、季度下限均下调
中证指数公司通知显示,自4月1日起调整被动投资组合标的指数授权费。
一方面,调整许可使用基点费率。通知发出之日前签署的指数许可使用协议,所有指数产品自4月1日起基点费率下调20%;通知发出之日后签署的指数许可使用协议,所有指数产品适用下调后的基点费率标准。
另一方面,取消许可使用固定费。自4月1日起,所有新增授权的指数产品不再收取许可使用固定费;已获取授权的指数产品许可使用固定费执行原协议收费方案至3月31日。
此外,调整基点费季度下限。自4月1日起,所有股票指数产品的基点费下限统一调整至2万元/季度(已低于2万元/季度的不作调整);同时,固定收益类指数、多资产指数及基金指数等所有非股票指数产品以及规模在1亿元以下的股票指数产品,不设基点费季度下限,仅根据基点费率计提的实际金额收取指数使用费。
深证信息公司通知显示,自4月1日起下调指数产品年化基点费率,股票指数ETF、场外基金基点费率分别调整为0.024%、0.016%,债券指数 ETF、场外基金基点费率均调整为 0.008%,增强型产品基点费率为对应产品类型的八折。
季度下限方面,自调降方案生效之日起,季度收取下限超过2万元(不含本数)的,统一调降至2万元。其他类别指数(债券指数、同业存单指数、公募基金指数、多资产指数等)产品以及季度日均资产净值小于1亿元(不含本数)的股票指数产品,不设季度收取下限,仅根据基点费率计提的实际金额收取。
深证信息公司表示,该调降方案适用于所有已正式签署指数授权协议的存续指数产品。2025年7月起,将依照调降后的标准相应收取2025年度第二季度相关指数产品授权费用。
主动让利降低行业负担
据Wind数据显示,此前股票型ETF的指数使用费率普遍为0.03%/年,债券ETF的指数使用费率普遍为0.02%/年,场外指数基金的指数使用费率大多为0.02%/年,其中部分国开债、金融债指数基金的使用费率相对较低,为0.015%/年。
此次下调,股票型ETF及相关场外指数基金的指数使用费率普遍“打八折”。
今年以来,公募基金降费改革持续,公募机构陆续变更存量指数产品的指数使用费,由基金财产中列支,改为基金管理人承担,产品类型涵盖股票型ETF及联接基金、债券型ETF及联接基金、普通场外指数基金、LOF等。
此次两家头部指数公司带头下调指数使用费,主动让利,将进一步节省指数基金运营成本。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28日,股票型ETF规模合计2.95万亿元,若按照行业统一“打八折”粗略预估,每年仅股票型ETF的指数使用费就可以节省超1.7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在指数产品综合费率进一步降低、让利于投资者的大趋势下,指数使用费的定价机制进一步优化,合理让利,一方面可以保证指数开发及运营机构做好指数的开发编制、运营维护工作;另一方面可以让基金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更好地设计、发行相关指数产品,控制成本、创造收益、合理获利。
此外,指数开发和运营的主体也在不断丰富。除了国内相关指数公司外,海外指数公司也在不断开拓国内资产管理市场。随着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指数公司调整包括定价在内的综合策略,也是行业生态变化的顺势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