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即绿色电力,指来源于风能、光伏、生物质、水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电力,具有清洁、低(零)碳和可持续特征。“绿证”即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绿电的“身份凭证”。其不仅为绿电消费提供权威且唯一性认证,也将绿电的环境属性转化为可定价和可交易的产权形式,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碳减排的重要市场化工具。发展绿电与绿证市场,既是推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抓手,也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绿色消费、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内在要求。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稳定供给、激发需求、完善机制、拓展应用场景、加强国际衔接等方面,对绿证市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应加快健全有利于激发需求侧潜力的绿电绿证市场制度体系,推动绿电消费由“被动合规”向“主动选择”转变,构建“企业主动消费、产业链协同转型、市场机制反哺”的良性生态链,打造高质量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为实现“双碳”目标注入新动能。接下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
一是健全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进一步细化、压实至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并使用绿证进行权重核算。遴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跨国公司等,鼓励其牵头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联盟,通过集中采购、技术共享、联合认证等方式,带动上下游企业扩大绿电消费规模和比例。鼓励相关企业将供应商购买绿证、使用绿电比例等纳入采购标准,并与订单获取、账期优惠、采购谈判等商业条款挂钩,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形成基于绿电绿证消费的减碳合作新模式。设定阶梯式绿电消纳比例,对超额完成消纳目标的企业,通过政府购买、专项补贴和税收优惠等予以支持,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样板经验,推动绿电绿证消费由“点上突破”迈向“链式共振”。
二是推动绿电绿证与碳市场、可持续披露准则等相关制度和工具的有效衔接。重点聚焦环境权益的核算、核查、数据共享和认证等关键环节,推动绿电、绿证与碳市场的有机结合,为行业和企业提供实现碳中和的多元路径。强化绿证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和产品碳标识中的应用,以多重价值实现方式提升企业绿色转型的经济效益,支持企业将绿证对应的减排量登记为碳资产,使之既可用于履约时的碳市场配额清缴,也可用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认证和碳标识管理。完善绿电消费信息披露体系,鼓励企业将购买绿证、绿电消费信息纳入ESG报告。鼓励第三方评估和认证机构开展面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绿电消费认证,鼓励上市公司定期发布供应链绿电使用报告,披露各供应商的绿电使用进展,对表现优异的供应商授予“绿色合作伙伴”认证,并在ESG报告中予以重点展示。
三是加强绿色金融对绿电绿证消费的支持。积极开发基于绿电消费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如绿电应收账款债权融资、绿电消费信用贷等。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绿电信贷专项额度,加强对高比例消费绿电企业的信贷支持,并通过提供优先放款、延长贷款期限、优惠利率和审批绿色通道等,降低企业使用绿电的资金压力。支持政策性银行设立绿电消费贴息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利息补贴。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绿电消费分期付款”服务,允许企业按月或按季度支付绿电费用。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绿证采购和清洁能源使用。建立健全绿证绿电消费的保险机制,为企业提供绿电供应中断、中长期PPA协议(即购电协议)执行期间的电价波动和履约风险保障。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如在碳交易所增设绿电金融衍生品交易板块等。
四是加快与国际绿证标准的对接,推动我国绿电消费标准在国际绿电消费核算与认证中的应用。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电消费认证机构,支持开展关于绿色电力消费标准制定、认证对接、核算应用等方面的务实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国绿证”的认可度。充分发挥中国绿证交易平台、绿证绿电服务中心的作用,紧密结合企业出口产品的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绿证绿电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在全球市场中的绿色竞争力。推动我国行业龙头、国际采购商、物流服务商等共同组建国际绿色供应链联盟,制定统一的减排目标、绿证认证标准等,通过共享低碳技术、绿色物流解决方案和碳足迹数据等,实现“绿色互认”和协同减碳。
(作者陈超凡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闫思彤系该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