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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3:07:00 股吧网页版
一财社论:公平竞争和权益保护一个都不能少 民营经济促进法呼之欲出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一财评论员

  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下称“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这部法律草案已经进入最后审议阶段。党和国家及社会各界都对我国首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寄予厚望。

  根据国家发改委党组4月25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文章,2024年我国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数量达到5650.4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3%,对进出口和税收的贡献达到五成以上,对城镇就业的贡献达到八成以上。同时,我国拥有一大批坚韧不拔、勤奋工作、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家和产业工人,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力量。

  4月27日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关于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充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举措,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优化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此前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在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草案经过反复修改后已经较为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及早审议出台。由此可以感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已经箭在弦上。

  去年10月,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其中,公平竞争和权益保护被分别列为专章。现在,虽然民营经济促进法尚未正式出台,但在这两个方面的“溢出效应”已经逐步显现。

  4月17日,上海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在围绕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提出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等4项措施。

  在权益保护方面,上海市推出了研究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依法依规办理涉企案件、营造清朗网络舆论环境等5项措施。

  上海历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始终致力于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这次继续走在了前面。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审议过程中,塑造公平竞争环境和严格保护民营企业、企业家权益,都是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法律草案也针对这大方面不断完善、细化,使得保障措施更加有力。

  要看到,只有持续推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协作共进,才能形成共同发展、相得益彰的格局,从而进一步凝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合力。同时也要看到,通过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各项权益的保护,才能充分鼓励民企信心和挖掘其发展潜力。

  从一定意义上说,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一部促进和保护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的法律。法律针对公平竞争、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权益保护的条款越细致、越具有执行力,就越能体现立法初衷。

  此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二审稿中,根据反馈的多方意见,增加了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等内容。同时,草案二审稿还增加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不断完善的草案中有许多“不得性”条款,既有妨害公平竞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也有侵犯权益的禁止性规定。诸多“不得性”条款无疑会增强这部法律的执行力。当然,这还需要在民营经济促进法指导原则下,在行政执法、司法等方面出台有力的配合措施,将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

  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即将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无疑会继续给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提供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同时也会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提供更为坚强有力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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