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多次重申莫碰违规炒股“红线”,但仍有人铤而走险,最终便是“自食恶果”。
4月24日,湖南证监局披露一则罚单,证券从业人员陈佳友因存在使用他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并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违规58天后受罚
罚单显示,陈佳友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在2个月前的2月25日。比照罚单发布时间,中间仅间隔了58天。
湖南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陈佳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证协官网显示,名为陈佳友的从业人员仅一名,现任职于国信证券。根据现有公开信息,无法判断是否与罚单中的陈佳友为同一人。
违规炒股缘何屡禁不止?
员工违规炒股一直是券商经纪业务合规上的“顽疾”,证券从业者因违规炒股被罚亦是屡见不鲜。4月以来,已有多起证券从业人员因违规炒股、代他人炒股被罚案例。
4月2日,安徽证监局连开4张罚单,均指向券商员工违规炒股。从涉及的券商来看,至少包括华安证券和国元证券两家券商。其中,华安证券宿州分公司唐梦飞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王洋在国元证券洛阳滨河南路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操作他人证券账户的行为,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拉长时间周期看,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24年,有近20家券商因员工违规炒股行为被罚,罚单数量总计接近120张。从操纵方式来看,除了常见的利用他人账户炒股外,还有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股票交易、委托他人代为炒股等,手段逐渐复杂且隐蔽化。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佳分析,该类事件频繁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部分员工自身守法意识不强,在高额利益的诱惑下,滑向了违法违规的泥潭;第二,券商内部管控措施存在缺位,容易产生员工超出工作需要违规获取信息的情况;第三,违规炒股的实际违法成本较低,部分相关人员存有侥幸心理。
多举措围堵违规炒股
近年来,监管多次重申要严防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打击力度明显抬升。“一案双罚、多罚”逐渐常态化,除从业人员个人受罚外,相关机构也会因内控存在问题被追究连带责任。
2024年以来,对于违规炒股行为,监管行动也在持续加码。例如,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现场检查、推动券商内部自查自纠等,同时在券商分类评级评价体系内,再度明确了对主要业务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违规代客理财等问题予以扣分。
如何更好约束违规炒股行为?马佳表示,首先,券商应当加强员工职业操守教育,强化员工依法、合规执业的意识;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控制度,尽快建立严格的信息分级、信息屏障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可以获取的信息范围,杜绝越级、超范围获取上市公司信息的情形;最后,还需要加强外部监督,监督机构需要从严落实相关制度规范,让法律和制度“长出牙齿”,切实提高违法成本,从而降低乃至于杜绝相关人员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