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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6 04:21:10 股吧网页版
中证协修订发布三项指引 提升证券行业会计信息质量
来源:证券日报

  4月25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国九条”及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进一步规范证券行业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提升行业会计信息质量,防范金融风险,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组织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深入调研行业金融工具估值、减值现状,在充分征求监管部门和行业意见建议基础上,对相关条款予以优化完善,修订发布《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等三项指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随着金融市场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也不断更新迭代,本次修订发布的《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旨在进一步完善证券行业金融工具估值指引,提高券商金融工具估值水平。

  具体来看,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强化要求,提高金融工具估值频率,增加券商使用第三方估值数据相关要求,确保估值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是完善估值方法,调整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主要依据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价格数据进行估值。根据近年市场情况,增加未公开提供估值数据的固定收益品种及风险债券的估值方法。完善相关估值条款,补充有明确限售期的未上市股票、资产管理产品穿透估值、交易所交易不活跃的衍生品的估值条款,加强估值指导。降低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恰当估计的级次,细化非交易所衍生品估值方法,进一步完善行业金融工具估值方法,提高金融工具估值质量。

  同时,中证协也对《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完善指引适用范围及估值原则,优化估值关键因素,强调估值技术一致性。明确估值频率,要求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估值。二是细化估值技术,补充完善估值技术适用条件,新增回购价格法。三是丰富参考案例,明确关键参数选取的操作步骤,提高对券商的指导作用。

  《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的修订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证券行业金融工具减值处理,完善金融工具减值计提规范准则,提高券商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评估水平。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按照问题导向原则,完善指引适用范围。二是加强对减值工作的保障机制,增加内控制度、人员配备、系统建设、数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三是明确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要求,细化阶段划分的标准和评估因素,引导行业科学审慎开展减值工作,确保相关信用风险合理评估、准确计量。

  中证协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做好相关规则解读,指导和督促行业机构规范进行金融工具估值、减值处理,进一步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助力证券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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