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6 04:19:49 股吧网页版
年内知识产权ABS发行规模超7亿元 从“量增”到“质升”仍需突破关键瓶颈
来源:证券日报

  4月25日,“金元—杭州未来科技城知识产权第1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简称“国金未来2025-11”)正式成立并顺利起息,成为年内成立的第6只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知识产权ABS”)。据悉,国金未来2025-11发行规模为1亿元,发行机构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证券化通常是指发起机构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证券化产品。

  自2015年我国陆续出台系列政策不断引导及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发展与落地以来,经过多年的政策驱动和市场培育,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不断提速,在盘活知识产权资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导重点领域资金供给和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的作用愈加凸显。

  中证鹏元结构融资评级总监李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较于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成绩和我国发展在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环境建设方面的坚定决心,中国知识产权ABS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从目前情况来看,知识产权评估标准统一、全国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提升、投资者多元化升级与产品交易结构创新等问题仍需进一步解决。

  发行趋势愈加鲜明

  2018年12月份,“第一创业—文科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批,我国首只知识产权证券化标准化产品诞生。此后,政府部门、市场机构和交易所等持续合作创新,积极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规模化发展。

  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截至4月25日,我国已累计发行128只知识产权ABS,发行规模合计达217.51亿元。其中,今年以来,截至4月25日,共有6只知识产权ABS成立,发行规模合计达7.34亿元。

  从年内知识产权ABS一级市场情况来看,产品发行新趋势愈加鲜明。首先,发行主体层面,参与机构范围持续扩容。以4月11日成立的“西南证券—鑫欣保理—重庆市1期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简称“鑫欣一期2025-1”)为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计划管理人首次涉足知识产权ABS领域,这一实践不仅丰富了其业务版图,也使参与知识产权ABS发行的计划管理人数量增至32家,进一步彰显了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发展趋势。

  其次,从发起机构的发行集中度来看,马太效应显著。前述年内发行的6只知识产权ABS中,原始权益人主要集中于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只)、声赫(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只)和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只)三家机构。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再次发行3只知识产权ABS,其已累计发行43只知识产权ABS,规模达91.83亿元,发行规模占市场发行总量的42.22%,在我国知识产权ABS发行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进一步强化了资源向头部机构集中的市场格局。

  最后,从产品增信情况来看,由于底层企业多为中小型科创企业,本身主体信用较低,故此类产品在交易结构中往往会设置内部/外部增信以满足发行需求。数据显示,前述年内发行的6只知识产权ABS中,除国金未来2025-11和鑫欣一期2025-1项目仅有内部增信外,剩余4只产品均兼有内部增信和外部增信。增信方通常分为金融机构、原始权益人核心主体(一般央企等)以及外部第三方担保公司。

  在李琳看来,我国在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环境建设方面的坚定决心,将促进我国在知识产权项目数量的快速增长和知识产权估值体系标准、法律保护等多方面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ABS也将加速从“政策试点”迈向“生态化发展”,逐步成为科创企业融资的核心工具之一。

  占比失衡仍待破解

  尽管我国知识产权ABS展现出良好的规模化发展态势,但在整个ABS一级市场中,其占比仍相对较低,特别是在近年来ABS发行不断提速的背景下,这种差距更为显著。

  今年以来,截至4月25日,我国已经累计发行445只ABS产品,发行规模合计达3854.53亿元,产品数量及规模分别同比增长34.85%和42.60%。但从知识产权ABS发行情况来看,年内发行数量与去年同期持平,发行规模下降1.36亿元。这意味着在ABS市场整体扩容的背景下,知识产权ABS不仅未能实现规模增长,其市场份额占比进一步被稀释,与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形成鲜明反差。

  谈及其中原因,东方金诚结构融资部执行总监张文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知识产权价值与基础资产现金流的关联性较弱,而且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存在估值技术复杂、流动性差的特点,导致其难以独立支撑证券化产品的信用评级,需依赖外部增信机构。

  李琳补充表示,在风险处置方面,一旦后续项目出现风险,知识产权的处置面临较大难度,这使得投资者对该类产品持谨慎态度;从业务操作层面来看,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结构和产品设计复杂,导致业务时间周期长、操作难度大,增加了发行成本和风险;此外,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尚处于市场发展前端,市场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认知不足,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活跃度不足。

  不过,我国在多维度积极探索破局路径。例如,政策层面,4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围绕知识产权运用提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保险等工作,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难题。

  张文玲建议,首先,需要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建立动态评估标准,推动国家级知识产权评估技术指引,引入AI评估工具与大数据分析,提升估值透明度和可信度。其次,创新基础资产模式,推广专利二次许可模式,借鉴现有成熟案例,将知识产权许可费直接作为现金流来源,减少中间增信环节;探索混合资产池结构,结合知识产权与有形资产(如设备租赁)打包入池,分散风险并提升资产池整体信用水平。最后,优化市场环境,建设区域交易平台,参考深圳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登记、交易、融资功能整合,增强流动性。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