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诚于丽峰:债市“科技板”推出后 或将鼓励更多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等进行融资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常佩琦)4月2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的“科技板”。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执行总监于丽峰认为,目前科创类债券发行主体中,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占比很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也主要是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债市“科技板”推出后,或将鼓励更多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更加市场化的民营头部私募股权和创投机构通过债券“科技板”进行融资。
于丽峰表示,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以及中央推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背景下,近年来债券市场不断创新科创类债券品种,持续加大对科创企业和科创用途资金需求的支持力度。今年两会期间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提出将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本次政治局会议提出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的“科技板”,说明政策重视程度较高,后续推进料将加速。
“从发债主体角度看,相较目前已推出的科创票据和科创公司债,债市‘科技板’增加了金融机构作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同时对于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以及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的发债支持力度有望加大。”于丽峰表示。
于丽峰认为,相比成熟期企业和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成长期科技型企业以及市场化私募股权和创投机构的业绩波动和信用风险相对较高,需要配套债券品种创新和制度优化,在提升债券投资者认可度、提高发债成功率的同时,保证债市“科技板”的持续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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