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6 00:22:50 股吧网页版
中证协修订发布三项指引 规范证券行业金融工具估值、减值处理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汤立斌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汤立斌)4月2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等三项指引,进一步规范证券行业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指导证券公司科学、合理地对金融工具进行估值和减值,防范金融风险。三项指引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证券公司按照《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要求陆续开展估值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估值体系。但随着金融市场法律法规的出台,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更新迭代,当前文件已无法涵盖市场上所有的金融工具,因此需通过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上述问题。

  此次《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提高金融工具估值频率,增加证券公司使用第三方估值数据相关要求,确保估值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是调整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主要依据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价格数据进行估值。同时,根据近年市场情况,增加未公开提供估值数据的固定收益品种及风险债券的估值方法。完善相关估值条款,补充有明确限售期的未上市股票、资产管理产品穿透估值、交易所交易不活跃的衍生品的估值条款,加强估值指导。降低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恰当估计的级次,细化非交易所衍生品估值方法等。

  为进一步指导证券公司科学、合理地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进行估值,并规范证券行业金融工具减值处理,此次还针对《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两份文件进行内容修订。

  修订后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主要完善了指引适用范围及估值原则,优化估值关键因素,强调估值技术一致性。同时,明确估值频率,要求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估值。此外,该文件细化估值技术,补充完善估值技术适用条件,新增回购价格法,并丰富参考案例,明确关键参数选取的操作步骤,提高对证券公司的指导作用。

  《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按照问题导向原则,完善指引适用范围;加强对减值工作的保障机制,增加内控制度、人员配备、系统建设、数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明确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要求,细化阶段划分的标准和评估因素,引导行业科学审慎开展减值工作,确保相关信用风险合理评估、准确计量。

  下一步,中证协将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做好相关规则解读,指导和督促行业机构规范进行金融工具估值、减值处理,进一步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助力证券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