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厦门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厦门市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进一步优化升级厦门市的房票政策,旨在让房票使用更灵活、兑付更高效,提升惠民惠企实效,满足群众对房屋安置的多样化需求,助力厦门市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提速增效。据悉,优化升级后的政策将于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房票安置是指征收住宅房屋时,将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计入房票面值并发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持房票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房源实现补偿安置的方式。记者了解到,厦门市的房票适用范围包括全市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涉及住宅房屋征收的项目,以及其他住宅房屋征收项目(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也可以采用房票安置)。
具体来看,此次政策优化有多个亮点。首先,房源选择进一步扩大,房源库涵盖全市各区房源,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购买房源库内的新房、竞配建房、安置房、安商房,也可以购买二手房。
其次,房产用途更多元,类型除了住宅、店面、办公、车位外,还可以购买通用厂房。被征收人可购买一套或多套房源,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可购买非住宅,还可以将房票转让。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本次厦门优化房票政策,进一步将可购买房源扩大至全市二手房,扩宽被拆迁居民可选择房源范围,预计将对拆迁安置工作的提速有着积极作用。
此外,厦门市房票政策优化后,消费者购买新房、竞配建房可享受购房奖励,房票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购房奖励5%,第7个月至第12个月内购房奖励2%。部分楼盘还可享受开发商专属折扣。
个人申请房票资金结算,经审核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房地产企业申请房票资金结算,未完成实物交付的,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3个月内结算不少于30%,6个月内且主体结构封顶后结算剩余部分。如果完成实物交付,则在60日内结清余额。
房票资金不再由征收主体各自结算,实行集中清算,简化流程,房企不用多头申报,进一步提高效率。房票采用实名制,在数字化系统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房票核发、使用、转让、兑付安全便捷,一部手机即可完成所有操作。
陈文静还谈到,本次政策优化明确了使用房票购买二手房视同房票转让,二手房业主在取得房票后不得再次转让、不得兑换现金,只能使用房票购买房源库中的新房。“可见本次政策鼓励房票流向新房市场,对新房库存的定向去化将有一定促进作用。”陈文静说。
事实上,厦门市此前便开始了探索房票制度的实践。2024年10月,厦门市推出房票政策2.0,将房票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市,同时可以购买车位、商铺等非住宅房源,另外允许满足条件的被征收居民分割转让房票。政策落地后,拆迁安置工作提速,对新房的去化也起到了直观效果。
厦门市财政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2月25日,厦门市累计开票金额66.4亿元,撬动购房金额100.3亿元,去化新房面积达31.7万平方米,占同期新房销售面积的四成。“对厦门市房地产市场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陈文静说。
根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2024年至今,已有超百地出台、优化房票安置政策,是各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其中,“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均已开始探索房票制度。“这充分表明各地城中村改造和房地产工作对房票工具的认可。这也意味着,房票成为今年各地重点推广和落实的重要工具。”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说。
严跃进表示,房票政策的持续推进,将有力促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效率提升和效能提高。“今年地方政府资金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充分体现了地方政府财政支持能力在持续提高。房票的兑付是需要政府财政方面的全面支持,因此考虑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房票的发放、接收和兑付等工作会加速。这反过来会加速城中村改造的节奏,更好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真正惠及动拆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