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01:33:20 股吧网页版
6年数据保护期将落地 创新药市场迎来新契机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近期,美国关税政策引发全球市场震荡。有机构表示,外部政策的不确定性使得自主可控的必要性再度提升,科技成长的产业趋势依然强劲。其中,创新药作为我国重点支持的新兴行业之一,长期投资价值凸显。

  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办法”)及《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实施办法建议为创新药的数据提供6年保护期。专业分析称,这是一项鼓励药物研发创新的重要举措。该方案可以一定程度延长创新药、改良药、首仿药的生命周期,还有望促进境外创新药加速国内申报上市。

  具体来看,银华基金认为,该方案有以下亮点。一是考虑“创新程度”的分类保护机制。根据征求意见稿,考虑创新程度及付出努力程度的区别,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设置了差异化的数据保护期限。二是衔接专利制度,强化创新药保护墙。2020年我国《专利法》完成第四次修改,并确立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有分析称,药品试验数据保护与专利保护均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在无专利保护或专利已到期时,数据保护作为行政保护,能够发挥与专利保护相似的排他作用,从而给予创新者更加稳定的市场预期。

  综合来看,银华基金认为,该方案有望进一步加速中国创新药底层逻辑的重塑,引导企业向高附加值领域转型。本次征求意见稿总体纲领是鼓励创新,在之前专利保护的基础上增加数据保护期,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新药的市场独占期,整体推动制药行业向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在此背景下,投资者不妨关注港股创新药ETF(159567)、创新药ETF(159992)及其联接基金(A类:012781;C类:012782),一键分享行业发展红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