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已培育2200多家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有8.7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在上海、浙江、广东等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率达到了30%左右。新形势下,提升内外贸一体化水平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以及稳企业、保就业具有重要作用。
「动因」
动因一:应对国际环境复杂性与全球供应链重构压力。
日前,美国白宫网站发文称,由于中方对美关税反制,中国目前面临最高达245%的关税。中方强调,美方对华轮番加征畸高关税已经沦为数字游戏,在经济上无实际意义,只会更加暴露出美方将关税工具化、武器化,搞霸凌胁迫的伎俩。关税战、贸易战没有赢家,中方不愿打,但也不怕打。在此背景下,中国的一个重大政策选择是,通过提升内外贸一体化水平增强产业链韧性,减少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帮助企业灵活转换市场。
动因二:释放内需潜力与构建新发展格局。
在需求端,中国消费市场规模位居全球第二,但内需潜力尚未充分释放。在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的服务消费占整个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为70%左右。分析认为,“十五五”时期是中国稳步跨过服务消费占比50%这个门槛的关键阶段。要通过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推动“同线同标同质”,使国内消费者更便利地获取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品质商品。
在供给端,传统要素驱动模式难以为继,可以通过内外贸融合这个支点来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具体看,外贸企业转内销需提升品牌和技术能力,从而倒逼制造业向高端化转型;内贸企业出海需对标国际标准,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动因三:制度型开放与规则对接。
制度型开放的核心矛盾,集中体现在国际高标准规则与国内监管惯性的结构性冲突上。在质量认证、技术标准、监管体系等领域,这一冲突表现得尤为突出,导致内外贸企业经营相对分割,产生市场效率低下和内外市场不平等一系列问题。
近年来,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从边境措施向“边境后”措施延伸。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实行高标准贸易规则,是适应国际新趋势、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的重要举措。
动因四:企业全球化经营与竞争力提升。
当前,内外贸企业均面临一系列市场转换成本。外贸企业转内销时面临渠道建设、品牌认知度低等障碍,内贸企业出海存在缺乏国际分销网络等问题。提升内外贸一体化水平,一个重点举措是通过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模式帮助企业无缝对接市场。
「困难」
比如,传统偏好与惯性制约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一段时间里,出口导向型企业在短期内可实现促进就业、增加税收、拉动经济增长等多重效应。基于此,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倾向于制定并实施包含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在内的一揽子出口激励政策。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现在看,这一政策偏好会导致内贸企业缺乏公平竞争环境,不利于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此前,国际大客户具备长期稳定的订单需求,合作模式相对规范、透明,出口企业可通过差异化策略实现高附加值。诸如“重出口、轻内销”的传统路径依赖,使得一些企业难以灵活调配资源,影响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步伐。
又如,融资体系、结算方式差异以及制度规则衔接不畅。
经过几十年发展,外贸领域依托出口信用保险、预付款保障及信用证等结构性金融工具,构建起以回款快、周期短、企业资金流转压力为特征的“见单即付”外贸结算体系。内外贸企业在融资支持、结算机制上的结构性失衡,客观上抑制了外贸企业向内需市场转型的动能。
同时,内外贸在质量标准、检验认证、监管规则等领域存在“双重标准”问题。在外贸主导的制造业上,出口产品需满足欧盟CE认证、美国FDA认证等国际标准,而同类内销产品则需通过国内强制性认证标准。
再如,跨区域流通效率限制内外贸一体化水平提升。
近年来,全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在西部地区,信息基础设施竞争力指数、融合基础设施竞争力指数和创新基础设施竞争力指数平均得分分别为72.41分、73.99分、71.35分,均未达到全国平均水准。类似的东西差距,导致物流全链条运行成本高、资源配置效率低和流通循环效率低等现象,不利于内外贸一体化水平提升,包括深化共建“一带一路”。
「建议」
重点一:深化制度型开放。
建立国际规则转化实施机制,以CPTPP、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定为基准,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开展“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压力测试,动态更新国内质量认证目录与负面清单。
构建规则体系双向贯通机制,将国际贸易“边境后”规则嵌入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框架,加强国内市场规则与国际通行贸易规则对接,做好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进一步联通国内国际市场。
重点二:市场渠道双向拓展。
市场渠道双向拓展,既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也鼓励内贸企业进军国际市场。一方面,通过创新多元化市场对接模式,组织外贸优品内销活动,拓宽企业国际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建设国家级内外贸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政策咨询、标准认证、金融保险等功能,提供“一站式”出海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中小微企业受政策环境影响大、抗风险能力弱,因而政策设计特别要聚焦中小微企业的重点需求和市场反馈,成立应急专班小组,及时优化政策、解决问题。
重点三: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构建贯通境内外的主体信用评估体系,推动商业银行建立内外贸信用并表评估机制,将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记录、跨境结算数据纳入国内授信评估模型,解决外贸企业转内销时因缺乏国内交易数据导致的信用断档问题。
重点四:完善基础设施与要素保障。
畅通国际国内物流通道,打通物流断点堵点,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多式联运枢纽建设,深化中欧班列和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协同联动机制,推进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覆盖,开展区块链技术在产品溯源领域的规模化应用试点。
(作者: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院长、教授何欢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