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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01:48:30 股吧网页版
民企大股东应增强社会责任感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皮海洲

  作为银行支持证券的重要政策之一,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自去年10月18日推出以来,至今已满半年,得到了部分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的积极响应。据统计,截至4月16日,470家A股上市公司累计披露496单回购增持贷款,贷款金额上限合计969.78亿元,接近首期3000亿元规模的三分之一。在上述496单中,347单为回购贷款,贷款上限合计575.37亿元;149单为增持贷款,贷款上限合计394.41亿元。

  进一步分析,从企业性质和贷款类型来看,民企披露的回购贷款数量和金额较多。347单回购贷款中,民企发布263单,占比75.79%,金额上限合计361.72亿元,占比62.87%;而国企披露的增持贷款数量和金额较多。149单增持贷款中,国企发布76单,占比51.01%,金额上限合计202.13亿元,占比51.25%。

  这种情况并不意外。国企以公司名义回购需多层核准审批,不如大股东增持快捷。而民企在回购方面更具主动性,可自主决策,因此在维护股价稳定方面,民企更积极主动。

  当然,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下,民企更倾向于回购而非大股东增持,一个重要原因是兼顾大股东利益。企业回购股份通常由大股东提议,但大股东自己往往不增持,这背后有原因。其一,民企大股东提议公司回购但自己不增持,申请银行贷款后,负债的是上市公司而非大股东,大股东利益不受损,甚至可能受益。若回购带动股价上涨,大股东还可趁机减持。其二,大股东不愿增持,是因为其利益所在。许多民企大股东推动公司上市,是为了高价套现,减持才是他们的目标,增持则不是。而且增持后6个月内不能减持,这与大股东的减持目标相悖,所以大股东对增持避而远之。因此,在市场维稳时,民企多采用公司回购,而非大股东增持。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企大股东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不利于股市维稳。因此,民企大股东应增强社会责任感:首先,大股东提议公司回购时,应承诺在回购期间不减持股票,避免利用回购谋取私利。其次,即使大股东未提议回购,在市场维稳期间,也应承诺不减持或延长锁定期,为市场维稳贡献力量。此外,大股东提议回购时,应配合上市公司提出增持计划,增强股价稳定效果。对于经营困难、无力回购的民企,大股东更应挺身而出,通过增持维护股价稳定。(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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