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消息显示,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着眼于更好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特殊作用,支持各类主体更加安全、便捷、高效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从提高跨境结算效率、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强化融资服务、加强保险保障、完善综合金融服务等五方面提出18条重点举措,对上海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在提高跨境结算效率,便利企业全球资金管理方面,支持银行落实外汇展业管理办法,实施外汇业务流程优化和系统再造,对企业进行外汇合规风险等级分级并提供差异化、便利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开展对个人与企业的数字身份跨境认证和电子识别,稳步扩大跨境收付业务中的数字化服务覆盖面。
在优化汇率避险服务,提高外汇风险管理与应对能力方面,支持外汇交易中心为自贸试验区人民币外汇交易提供交易设施服务,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货币外汇交易服务。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度和收付效率,鼓励银行在真实合规前提下,优化单据审核,加强数据共享,提升“走出去”企业全链条使用人民币进行投融资、项目建设和采购、收益回收等体验。
在强化融资服务,助力企业全球投融资方面,在上海试点通过再贴现窗口支持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鼓励在沪银行扩大跨境贸易信贷投放降低企业人民币贸易融资成本,促进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进出口贸易。支持具备条件的银行参照国际惯例,探索研究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非居民并购贷款服务,贷款金额不高于并购交易价款80%,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
在加强保险保障,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方面,加大对国产商用飞机、新能源汽车、大型成套设备等重点出口企业的保险保障力度,推动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加强合作,成立保险共同体,提升对特殊风险保障能力。支持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专营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稳步推进跨境再保险、境内再保险业务线上交易。
在完善综合金融服务,提升全球配置能力方面,高水平筹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打造成为配置全球金融资源、方便国际投资者深度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功能性平台。支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企业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合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允许认购境内低风险等级(R2及以下)的货币基金、现金管理类理财、定期存款等短期现金管理产品,根据境外主基金开放特点认购境外现金管理产品。支持QDLP试点企业完成境内资金募集、基金设立后,按照境外主基金需求分批汇兑出境。支持拓展QDLP募资来源,探索募集本币、外币资金。
据悉,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不断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