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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2:56:39 股吧网页版
厦门进一步优化升级房票安置政策 房源选择进一步扩大
来源:界面新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切实提高安置效率。

  一、政策升级三大核心

  01、使用更灵活:全市房源随心选择

  1、房源选择进一步扩大,房源库涵盖全市各区房源,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购买房源库内的新房、竞配建房、安置房、安商房,也可以购买二手房。

  2、房产用途更多元,类型除住宅、店面、办公、车位外,也可以购买通用厂房。

  3、被征收人可购买一套或多套房源,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前提下,可购买非住宅,也可以将房票转让。

  4、购买新房、竞配建房可享受购房奖励:房票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购房奖励5%,第7—12个月内购房奖励2%。此外,部分楼盘还可享开发商专属折扣。

  02、兑付更高效:规则透明程序简便

  1、个人申请房票资金结算,经审核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

  房地产企业申请房票资金结算,未完成实物交付的,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3个月内结算不少于30%,6个月内且主体结构封顶后结算剩余部分。如完成实物交付,则在60日内结清余额。

  2、房票资金不再由征收主体各自结算,实行集中清算,简化流程,房企不用多头申报,进一步提高效率。

  3、房票实名制,在数字化系统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房票核发、使用、转让、兑付安全便捷,一部手机即可完成所有操作!

  03、保障更有力:政府部门全力护航

  1、市财政局强力监管房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2、市住建局建设维护房源库,动态更新优质房源信息。

  3、市资源规划局优化完善房票系统,确保数字化系统稳健运行。

  4、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监督,严查违规行为,推进房票制度稳妥实施。

  二、房票使用注意事项

  此项政策主要适用于厦门市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项目。

  房票作为购房结算凭证使用,不具有金融票据抵押、套现、融资功能,不具备金融属性。

  房票购房奖励有效期为核发之日起12个月。使用房票购买房源库除新房、竞配建房外的其他房源或二手房,不享受房票购房奖励。

  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二手房,视同房票转让。转让后的房票不得再次转让,不得兑换成现金,只能用于购买房源库中的新房、竞配建房。

  三、政策红利期

  本政策自2025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施行前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或房屋征收公告的住宅房屋征收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

  房票政策立足民生导向,为市民提供更多安置选择,通过创新机制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让群众满意、企业放心、市场有序,助力厦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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