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2 23:38:29 股吧网页版
南京:“买新助卖旧”,给予新房合同金额1%政府购房补助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4月11日,“南京房地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披露,为进一步帮助市民更好地了解和参与2025年南京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政府补助活动,发布“买新助卖旧”活动须知。

  公告显示,给予参加住房消费“买新助卖旧”购房人新建商品住房合同金额1%的政府购房补助。购房人可同步叠加享受各区其他购房补助政策。本次政府购房补助申领日期为2028年12月31日前。本次政府补助实行“限额补助、先购先得”,首批政府补助资金1亿元,实行总量控制,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活动随之终止。

  公告称,对于“买新”要求,购房人购置的新建商品住房须为本次住房消费“买新助卖旧”名录库的新建商品住房。须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购买期房的,以市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现房的,须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市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对于“助卖旧”要求,购房人的存量住房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名下的南京市域存量住房(用途为住宅、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产,含65年酒店式公寓);购房人须在“房帮宁”平台“宁换新”模块完成存量住房房源核验与挂牌,并向开发企业提供该存量住房相关资料及与经纪机构签订的《南京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发布委托书》(自行发布的除外),委托期限不低于两年(中途撤销的按再次挂牌时间开始计算);若新、旧房权利人信息不一致的,应在新房网签备案之日起90日内向房产部门提交补正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政府购房补助资格。

  此外,公告明确,在补助资格获取方面,购房人通过住房消费“买新助卖旧”活动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合同;符合“买新助卖旧”条件;按活动要求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