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2 13:11:59 股吧网页版
罕见遭禁止新增资管业务1年 东亚期货再被罚 4559万高价罚单才出不到3个月
来源:财联社

  期货资管业务出现违规且逾1年未整改到位,期货公司收到1年暂停新增业务的罚单。

  上海证监局最新披露的一则发文日期为2月20日的《关于对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采取暂停新增资产管理业务12个月监管措施的决定》。内容提到该公司存在的违规行为有两项,即业务人员管理混乱,任用非公司人员或不符合投资经理资质的员工进行询价及下达交易指令。

  从罚单情况来看,上述违规行为早在1年前已经被责令改正,但由于未整改到位,因此被采取暂停新增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措施。

  值得留意的是,早在去年底,因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东亚期货与公司资管部多位人员均收到来自央行的罚单,涉及罚没总金额4559.01万元。此次再收到上海证监局的罚单,不排除一案多罚的可能性,或对该公司资管业务乃至公司整体发展带来较为严峻的挑战。

  资管业务责令改正逾1年未到位

  从上海证监局的罚单来看,东亚期货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资管业务的人员管理方面。

  第一项违规行为,即部分资产管理计划任用非公司人员或不符合投资经理资质的员工进行询价及下达交易指令,上海证监局表示,该公司未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

  第二项违规行为则是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人员管理混乱,未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制度,合规管控缺失。

  上海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情节严重,严重危及东亚期货稳健运行、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另外,该局还提到,此前曾在2023年12月21日向东亚期货公司出具《关于对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365号)的监管措施后,相关问题未整改到位。

  因此,上海证监局对东亚期货采取暂停新增资产管理业务12个月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

  财联社记者通过查阅上海证监局官网了解到,上述2023年12月21日的罚单并未公开,但是当年7月,东亚期货也收到一份来自上海证监局的罚单,内容提到东亚期货封闭圈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不足。

  另外,与2023年12月罚单时间接近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2023年10月披露的一则针对东亚期货自律处分信息。

  该自律处分提到,东亚期货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机构及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于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间,安排未在东亚期货入职且不具备期货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管理人员,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多笔现券交易。并且,东亚期货不了解相关交易的对手方、交易策略等情况,内部控制及管理缺失。

  这2项行为内容,与上海证监局最新披露的罚单内容提到的违规类型有所吻合,或是目前东亚期货被暂停资管新增业务的关键。

  去年底曾收到高价罚单

  虽然有多张2023年的历史罚单,但为什么东亚期货会被上海证监局直指逾1年未整改到位?这或许与央行去年底开出的高价罚单有关。

  彼时,央行罚单提到,因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两项违法类型,东亚期货被央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57.25万元,罚款3606.76万元,约等于“没一罚四”。

  同时,时任东亚期货董事长兼总经理唐芸、东亚期货首席风险官兼合规部经理董旭菁、东亚期货资管部负责人兼固收业务部主要负责人吴某敏(中期协搜索结果或为东亚期货部门经理吴育敏)、东亚期货资管部固收项目组负责人金某凡(中期协搜索结果或为资管部员工金可凡)、东亚期货资管部经理曹某(中期协搜索结果或为资管部门副总曹莉)等5位相关人员也被处以2.5万元至52.5万元不等的罚款。

  整体来看,此次罚单共计3701.76万元,加上没收违法所得,罚单整体涉及金额达到4559.01万元。

  值得留意的是,对比中期协现有登记的从业信息,上述罚单相关人员或目前均仍在东亚期货任职,不过,唐芸的职位仅显示为公司总经理,没有董事长一职。

  作为一家老牌期货公司,东亚期货已成立超30年,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上海和鸿企业发展(持股98.7%)和重庆联鼎商贸(持股1.3%)。

  近期高额罚单披露后,东亚期货年内已2次宣布发行公司次级债务,分别在1月24日、3月11日向控股股东借入六年期400万元次级债务和六年期300万元次级债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补充公司净资本。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