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4 23:59:40 股吧网页版
南财数据周报(37期):广东再提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所,七地获批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本周,促进数据交易机构高质量发展与推动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成为热议话题。3月5日,《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发布并提出,2025年将出台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促进数据交易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而在3月10日印发的《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也提及,支持发展数据交易市场,强调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

  为促进公共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和利用,山东、河南两地展开差异化探索。3月8日,山东省印发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方案,将探索“综合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的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授权运营模式,探索公共数据授权使用激励和收益分配机制。河南省则提出,要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评价指标体系,鼓励审核通过的公共数据一级开发产品和服务依托数据交易场所开展交易。

1.2025年: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促进数据交易机构高质量发展

  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2025年将出台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促进数据交易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推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制度细化落地。同时,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编制首批“数据要素×”场景指引等。

2.山东印发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方案

  3月8日,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山东省出台《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方案》,提出将在各级各部门、单位设立首席数据代表(官),承担推动数字政府综合改革、协调数据开发利用、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等任务。

  在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方面,山东将探索“综合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的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授权运营模式,探索公共数据授权使用激励和收益分配机制,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加快实现数据资产化、价值化。

3.《河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印发

  3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强调,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评价指标体系,对实施机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情况进行年度评价,同时鼓励审核通过的公共数据一级开发产品和服务依托数据交易场所开展交易。

  南财数据点评:2025年开年以来,已有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甘肃、贵州等多地发布有关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政策文件。其中,贵州细化授权模式和流程,采取整体授权为主、分领域授权为辅的方式;安徽探索建设“赛道合伙人”这一角色,促进独特生态体系的形成。与其他文件相比,《河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主要明确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基本原则、目录编制和登记、方案编制、协议签订、实施和管理等环节,为公共数据资源的规范化、市场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4.广东出台12项措施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

  3月10日,广东省发布了《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在数据要素供给方面提出要支持发展数据交易市场,强调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

  南财数据点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发展对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社会智能化水平、增强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此前,广东省已密集发布多份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如《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计划(2025—2026年)》《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

5.广东获批开展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

  在前期组织申报基础上,国家数据局于日前函复同意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等7个地方开展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将围绕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突破关键核心数字技术、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推进适数化改革等5个方面重点任务,编制具体建设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开展针对性试点试验,着力探索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的可行路径。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