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1 15:04:40 股吧网页版
鸿蒙智行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称其造谣诋毁品牌及产品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3月11日,鸿蒙智行法务在微博发文表示,正式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

  鸿蒙智行法务称,根据网友最近提供的线索,结合我们前期收集的证据,我们发现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及其相关矩阵账号一直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肆意发布不实及侮辱性言论,造谣诋毁鸿蒙智行品牌及产品,通过夸大炒作不实信息和负面话题,挑起群体极端对立情绪,扰乱网络秩序,误导社会公众,严重降低鸿蒙智行品牌及产品的社会评价,损害鸿蒙智行品牌声誉。

  “为捍卫鸿蒙智行合法权益,我们已正式向法院起诉该自媒体,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鸿蒙智行法务表示。

  南财快讯记者通过微博主页发现,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认证为汽车博主,目前在微博拥有36.2万粉丝,累计获得91.1万个转评赞。昨日发博3条,阅读数“10万+”。

  截至发稿,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尚未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应。

  事实上,近期,鸿蒙智行在打击“黑公关”方面动作频频。

  3月4日,鸿蒙智行法务发文表示,某公司操纵数十家MCN机构使用上万个账号发布、评论大量恶意造谣、抹黑、诋毁鸿蒙智行品牌及产品的虚假信息,该公司多人已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并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此前,3月2日,鸿蒙智行发言人在社交媒体平台发文称,最高悬赏500万元打击黑公关。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