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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08 07:08:00 股吧网页版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对代表法修正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来源:经济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7日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根据立法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按照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日程安排,3月7日下午,各代表团对代表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大会秘书处法案组及时收集、整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会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对代表法修正草案作了修改完善。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修改代表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对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代表法修正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总结吸收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实践经验,突出代表履职的政治要求,健全国家机关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机制,加强代表履职保障和监督,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代表法修改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正草案进行两次审议,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修正草案较好地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已经比较成熟完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将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代表法修正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和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由主席团决定将修改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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