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04 14:37:30 股吧网页版
中方出手!对原产于美国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涉及鸡肉、小麦、玉米、棉花等!商务部发声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据央视新闻,2025年3月3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损害多边贸易体制,加剧美国企业和消费者负担,破坏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

  二、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四、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商务部:中方已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起诉美方最新加征关税措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方在世贸组织追加起诉美再次加征10%关税发表谈话。

  美东时间3月3日,美方宣布在原10%加征关税基础上对中国有关产品再次加征10%关税,中方已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起诉美方最新加征关税措施。美方单边征税措施严重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破坏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基础,中方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坚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捍卫多边贸易体制和国际经贸秩序。

  商务部将美国因美纳公司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有关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决定于2025年2月4日将美国因美纳公司(Illumina, Inc.)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现决定对该企业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禁止其向中国出口基因测序仪。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商务部公布将15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将莱多斯公司等15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禁止向上述15家美国实体出口两用物项;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二、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2025年3月4日)

  1. 莱多斯公司(Leidos)

  2. 吉布斯和考克斯公司(Gibbs&Cox, Inc.)

  3. 监控研究公司(IP Video Market Info, Inc.)

  4. SourceMap公司(Sourcemap, Inc.)

  5. 斯凯迪奥公司(Skydio, Inc.)

  6. 急速飞行公司(Rapid Flight LLC)

  7. 红色六方案公司(Red Six Solutions)

  8. 护盾人工智能公司(Shield AI, Inc.)

  9. 浩劫人工智能公司(HavocAI)

  10. 尼罗斯科技公司(Neros Technologies)

  11. Group W公司(Group W)

  12. 爱尔康公司(Aerkomm Inc.)

  13. 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General Atomics Aeronautical Systems, Inc.)

  14. 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General Dynamics Land Systems)

  15. 宇航环境公司(Aero Vironment)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视新闻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