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推进相关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市场主体登记与区域性股权市场股份登记的衔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2月28日,中国证监会网站集中公布了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和对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的答复。
在对《关于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的建议》的回复中,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不断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证券登记、托管、转让、质押等制度规范,协调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区域性股权市场提供便民高效的相关服务,同时与市场监管机关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推进相关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市场主体登记与区域性股权市场股份登记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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