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会大了!监管及多家外资银行: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不等于可开立境外卡
来源:财联社
取消港澳银行内地分行不得开办银行卡业务的限制,等同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可以开立境外卡吗?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今日发布《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取消了港澳银行内地分行不得开办银行卡业务的限制。《通知》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有相当一部分市场观点认为,监管此举意味着放开了港澳银行境外卡的开户限制。但是,财联社记者从监管及多家外资银行了解到,本轮放开的银行卡业务主要针对境内卡,并非境外卡开户限制的放开。
“本轮通知提到的外币卡业务应该是境内卡,类似外资子行现有的外币卡业务,是不可能突破现行的外汇管理规定的。”一位外资银行高管对财联社记者强调。
一家外资银行合规部门负责人告诉财联社记者:“《通知》不适用本地注册的法人外资机构。《通知》为了给非本地注册相同待遇,而不是让他们做我们都还不能做的新业务。”
另一家外资银行人士也告诉财联社记者:“主要是放开给非法人银行。比如像创兴银行这类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指出,起草形成《通知》,对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相关事项进行明确,旨在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开放,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深化内地和港澳金融合作,提升港澳银行内地分行金融服务质效。
《通知》亦明确,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在现有客户对象范围内开办银行卡业务,具体包括:对中国境外公民开办外币和人民币银行卡业务;对中国境内公民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对中国境内、境外对公客户(含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开办外币和人民币银行卡业务。同时,适用的对象为香港和澳门的商业银行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内地设立的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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