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14 10:27:40 股吧网页版
租金打折!广州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新政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2月13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

  根据《管理办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的套(间)占比不低于70%,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

  《管理办法》还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可以直接向个人(家庭)出租;也可向用人单位定向整体出租,由用人单位安排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

  租金方面,《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应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确保新市民、青年人享受到政府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优惠;市场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企业可持续、市民可负担”的原则,由市场主体自主申报或调整,并通过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上传,确保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可以稳定居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