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打折!广州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新政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2月13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
根据《管理办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的套(间)占比不低于70%,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
《管理办法》还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可以直接向个人(家庭)出租;也可向用人单位定向整体出租,由用人单位安排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
租金方面,《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应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确保新市民、青年人享受到政府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优惠;市场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企业可持续、市民可负担”的原则,由市场主体自主申报或调整,并通过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上传,确保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可以稳定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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