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嘉宇因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2月12日电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5年2月12日发布的决定,梁嘉宇因在江苏兆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存在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违规情形包括为不合格投资者提供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的便利,以及使用夸大表述宣传私募基金产品。
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相关规定。梁嘉宇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