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来源:界面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的机制,纳入机制的新能源电价水平(以下简称机制电价)、电量规模、执行期限等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等明确。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结算费用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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