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09 06:35:50 股吧网页版
实施超7年 重庆全面解除住房限售
来源:中国经营报

  实施超7年后,重庆市住房限售政策迎来落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消息称,从2025年2月8日起,取消中心城区原已纳入2年限售范围住房的再交易管理。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重庆市住房2年限售政策发布于2017年9月,近2年曾两度调整。此次全面解除住房限售政策前,该限售政策已只对2024年9月1日前所购住房有效。

  “二手房交易量稳定,挂牌量增幅放缓,为限售放开创造了条件。”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当地房地产交易企稳为限售政策放开创造了条件,此时放开住房限售政策,活跃内需的同时,也不会引发挂牌激增等情况。

  全面解除

  重庆市住房限售政策要追溯到2017年。当年9月,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出台《关于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宣布重庆市主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此后,该项政策历经几度调整优化。

  2023年9月,重庆市发布通知,将中心城区范围内新购住房由“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调整为“取得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满2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

  该次调整时隔1年后,重庆市住房2年限售政策再松绑。当地宣布,自2024年9月1日起,凡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

  此次全面解除,意味着当地中心城区2024年9月1日前所购住房也将不再受限售政策限制。

  不久前,当地发布《重庆市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相应政策文件提出,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其中,当地提出要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不再将市外人员购买普通住宅纳入征税范围;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困难房企项目不良贷款,推动化解项目风险;充分运用二级土地市场交易平台,推动预告登记转让,推进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促进市场化盘活等。

  2025年2月5日,重庆市委召开“新春第一会”,也明确提出“全力推动房地产和建筑业企稳回升”。

  交易企稳

  多位分析人士指出,此次重庆市全面取消住房限售政策,与当地二手房市场交易企稳不无关系。

  “重庆市近年限售政策调整较为谨慎,去年9月对增量住房不再限售,以鼓励居民购房置业,此次才全面解除,意味着当地中心城区无论何时购买的房子,只要有房产证都可上市交易。”李宇嘉表示,当地二手房挂牌量较高,此前限售政策若全面放开,可能引发二手房挂牌量飙升,对市场稳定有一定影响。

  “当地房地产交易企稳为限售放开创造了条件。”李宇嘉指出,2024年,重庆市中心城区二手房成交109490套,合计1116万平方米,成交量同比上升2%。当地二手房交易量稳定,挂牌量增幅放缓,为限售放开创造了条件。

  中指研究院西南大区总经理汪勇指出,随着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重庆市住房限售政策几经调整,此次全面取消,意味着购房者所购买的住房,只要有房产证均可上市交易。

  “相较于近几年持续缩量的新房市场,重庆中心城区二手房市场成交热度较高。”汪勇表示,2019年以来,重庆市中心城区二手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稳定在每年1000万平方米以上,2024年成交10.8万套,成交面积1108.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

  “考虑到限售政策实施期间,前期天量成交房源已陆续释放,预计政策全面解除后,二手房市场挂牌量将稳步增加,市场热度将持续升温。”汪勇表示,重庆市全面取消住房限售后,购房者可更灵活自由地决定房产的再交易时间,有助于增强房地产市场的流通性,活跃房地产市场交易,提高市场的活跃度和资产配置效率,促进一、二手房地产市场交易良性循环。

  “新年伊始,各地将加力实现房地产止跌回稳作为主要目标,推出系列措施促进新房和二手房交易循环。”李宇嘉表示,在此背景下,重庆市全面解除住房限售政策,让有交易愿望的群体供给房源,既通过多样化、多元化供给满足需求,也通过顺利交易实现置换,促进供需两旺,对下游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消费需求也有一定促进作用。

  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全国已有约30个省市优化、放松限售政策,包括深圳、广州、杭州等核心一二线城市。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