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城高科及时任董事长王敏因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月27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在2025年1月27日发布的公告,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王敏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存在非市场化发行公司债券及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按要求披露等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和《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依据《交易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四条和《披露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王敏采取警示函措施,并将该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在此过程中吸取教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防止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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