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27 19:44:00 股吧网页版
金融监管总局:坚决打破刚性兑付 严禁通过滚动发行信托产品等方式违规兑付
来源:财联社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加强信托业务全过程监管:

  严格信托设立和销售监管。严格按照信托业务分类管理要求设立信托,加强信托业务登记管理,确保信托业务名实相符。严格落实信托产品适当性管理要求。规范销售行为,严格代销管理,严禁非金融机构代销信托产品。严厉打击虚假披露、违规承诺、误导销售、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等违规行为。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识别和保存受益所有人信息。

  加强信托存续期监管。严格落实信托财产独立性管理要求。完善各类信托财产运用规范。严禁背信运用信托财产,严厉打击违规投资、规避监管等行为。加强对信托资金流向的穿透式跟踪。严格信托产品资产风险分类和净值化管理。

  强化尽职履责和信息披露。完善开展信托业务的受托责任尽职要求。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和内容,加大对应披未披、迟披漏披、虚假披露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规范信托到期清算。全面贯彻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坚决打破刚性兑付,严禁通过滚动发行信托产品、挪用其他信托资金、违规筹集资金等方式违规兑付。信托公司失责的,依法落实其赔偿责任,保障受益人合法权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