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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5 11:27:30 股吧网页版
“走近深交所,识别异常交易”走进美林社区
来源:东方财富证券

  为规范证券公司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东方财富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于2024年12月20日组织开展了“走近深交所,识别异常交易”为主题的走进南安市美林社区的投教活动。本次活动由东方财富证券南安江北大道证券营业部承办,线上线下共28位投资者参与,直播热力值11400。

  本次投教活动由南安营业部员工吴月敏担任主讲,活动的主要内容为:异常交易行为定义、异常交易行为的识别和处理、经典案例和监控管理措施。讲师特别宣讲了上交所投教海报《财务类强制退市》、深交所投教海报《基础设施REITS与股票、债券、基金的不同》和北交所交易监管制度。交易所可根据异常波动程度和监管需要,采取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异常波动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停牌核查并披露核查公告,以及向市场提示异常波动股票投资风险等。

  首先,讲师介绍了异常交易行为定义,如虚假申报,即不以成交为目的,通过大量申报并撤销等行为,以引诱、误导或者影响其他投资者正常交易决策;如拉抬打压,即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以明显偏离证券最新成交价的价格申报成交,期间证券交易价格明显上涨或者下跌;如维持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即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以维持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处于特定状态等,由证监会或者交易所监督的异常交易行为,以及其他重点监控的交易行为,如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讲师讲解了异常交易行为的识别和处理,交易行为触发异常交易监控指标阈值的,包括虚假申报,拉抬打压并反向交易,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等,综合分析判断其是否涉嫌异常交易。如证券公司分析存在异常交易,及时警示客户,要求客户合规交易,必要时可以要求客户提交合规交易书面承诺,涉嫌违法违规异常交易等情形,根据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拒绝接受委托或终止委托代理关系,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如投资者的股票交易行为虽未达到相关监控指标,但接近指标且多次实施同类型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可将其认定为相应类型的异常交易行为。

  最后,讲师分析了经典案例,如在股价快速大幅上涨期间,投资者A申报买入并成交的金额、数量较大,市场占比较高,是推动股价上涨的主要力量。投资者A大幅拉抬股价,造成股价剧烈波动,误导其他投资者追涨买入,引发连锁反应。上述行为构成连续竞价阶段拉抬股票价格的异常交易行为。证券公司建立相应的监控管理措施,了解客户信息和风险承受能力,监督客户账户使用情况,如发现客户存在通过借用账户或使用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进行交易的,立即要求客户改正。

  互动答疑结束后,讲师特别向投资者宣传了中国证监会管理的公益网络服务平台-中国投资者网以及东方财富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邀请投资者关注东方财富证券投教园地公众号以及参与投资者教育基地调查问卷。未来,东方财富证券投教基地未来将继续举办更多类似的投资者教育活动,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学习、交流的平台,助力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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