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25 06:59:59 股吧网页版
四部门出台 新能源车险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张佳琳

  金融监管总局1月24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近日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推出一揽子政策举措,旨在化解出险率和维修成本较高、新能源车险经营持续亏损等阶段性矛盾和问题。

  “2020年以来,我国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推出新能源车险专属产品,新能源车险业务增长迅速,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同时,由于新能源汽车阶段性地出现了出险率和维修成本较高、部分车型保险风险与价格不匹配、少数车辆投保不畅、部分车型保费较高、新能源车险经营持续亏损等现象,引起了各方关注。”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推出一揽子政策举措,着力推进新能源车险供需两侧改革,通过综合施策来系统化解上述矛盾和问题,有效满足人民群众车险保障需求,更好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上述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引导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稳妥优化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等。

  《指导意见》提出,丰富维修零配件供给渠道和类型,提升车辆维修和理赔标准化程度,提升新能源汽车维修经济性水平;探索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优化新车型车险定价标准,推动实现新能源汽车数据跨行业合规共享,增强车险定价精准度和合理性。

  主动顺应智能驾驶趋势。《指导意见》提出,统筹保险行业力量,全面系统研究智能驾驶、车型快速迭代等对车险经营的中长期影响,及早谋划转型发展。鼓励保险行业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加快数字化、线上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提高对新能源汽车的风险识别和精算定价能力,通过技术创新和优化业务流程推进降本增效。

  “当前,智能驾驶技术较快发展、车型快速迭代,给广大车主带来了舒适便利的驾乘体验,同时也将给车险经营带来较大影响。”上述负责人表示,一是风险因素发生变化。智能驾驶模式下,车辆驾驶风险因素从人的因素更多转向技术、软件和网络安全等因素。二是保险事故责任发生变化。随着法规制度的建立完善,汽车制造商、技术服务商等参与程度可能会提升。三是产业链协同重要性更加凸显。保险公司、汽车制造商、技术服务商需要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强化数据共享和工作联动,为车主提供更加高效便利和贴合实际的保险保障方案。

  上述负责人表示,为主动顺应智能驾驶趋势,财险行业将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统筹行业开展系统性研究,对智能驾驶等新技术应用对车辆行驶风险带来的变化开展研究。其次,积极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指导意见》提出的推出“基本+变动”新能源车险组合产品和“车电分离”模式汽车商业车险产品,可以说是开展相关探索的第一步。财险行业将针对智能驾驶特点及其风险变化,对保险产品保障内容、产品形态进行创新优化,提供更加贴合实际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第三,强化数据积累、共享和应用,推动实现数据跨行业合规共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不断提高车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