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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3 23:42:19 股吧网页版
我国水资源税改革后首个征期平稳有序 效果逐步显现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欧阳剑环)我国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改革后首个征期近期顺利结束。记者1月2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采访了解到,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水资源税首个申报期平稳有序,企业普遍反映良好,水资源税改革的效应逐步显现。

  自2024年12月1日起,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水资源税可以按月、按季度或者按次申报缴纳。按月申报的企业,需要在每月1日—15日期间申报缴纳水资源税。目前,各地税务部门均已完成水资源税首个征期的各项工作。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改革试点平稳有序实施,各地税务部门提早准备,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专人专岗专窗,为企业提供水资源税政策咨询、申报表填写辅导、流程引导等贴心服务。同时在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政策,辅导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办理申报业务。

  例如,青海、黑龙江、大连等地税务部门组织税务干部提前走访城镇公共供水、火力发电等重点企业,着重从费改税后水资源税申报的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方面,对企业进行辅导,确保纳税人懂政策、知操作、会申报。

  水资源税改革后,征收单位由原来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变为税务部门。在前期水资源税征管准备工作中,各地税务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交互,在电子税务局中实现取水许可证、取水量等相关信息的预填和税款的自动计算,大大减少企业税源采集和纳税申报时的手动输入工作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便利度。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水资源税征管模式为“税务征管、水利协作、自主申报、信息共享”。税务部门作为水资源税的征收部门,负责履行征管职责,确保依法征收和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资源税征管的重要协作部门,向纳税人出具审查意见,发布节约用水达到先进定额的纳税人名单,核定特殊情形下纳税人的取用水量等。两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水资源税改革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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