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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3 16:57:00 股吧网页版
多发1元钱,少拿几千元,年终奖多发未必划算!
来源:理财周刊

  马上就要过春节了,你的年终奖发了吗?

  经历过这几年的个人年度汇算清缴实操,相信不少有年终奖的打工人已经知道,年终奖有两种计税方式,可选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只要单位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名目为你申报了个税,每年汇算清缴时,在个税APP里通过切换以上两种计税方式,来判断自己以那哪种方式申报可以更省税。

  但你知道年终奖发的金额,其实也很有讲究的。尤其是在以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时,就算只是多发了1元钱,就有可能会导致自己最后到手的钱反而更少了。这是怎么回事?

  年终奖的计税方式

  想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先来看以下面两张税率表。表1是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也就是个人年度汇算清缴所使用的税率表。要注意,这张表的单位是年。

  表1:

  表2是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即把第一张表的单位换算成月,这张表正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所使用的税率表。具体的计算过程如下:把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表2:

  例如,年终奖为4万元,平均到12个月后,每月为3333.33元。所以,这笔年终奖单独计税时,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需缴纳个税为40000×10%-210=3790元。

  发现“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不一样了吗?一个不同是,如果你的年终奖不管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算还是单独计算,都是按照10%的税率纳税,其对应的速算扣除数是不一样的,差距也比较大。其二是年终奖单独计税时,适用税率是按照平摊到每个月的金额确定的,而计算个税时又是按照年终奖总额计算的。

  这种计算规则的差异,让年终奖在单独计税时,会呈现出一个特定规律,即当年终奖总金额超越某一临界值时,会导致适用的税率跃升至更高一档,同时速算扣除数并没有乘以12,进而使得应纳税额大幅增长。

  要注意年终奖低效区

  当年终奖采用单独计税方式时,这个临界点会导致纳税金额产生多大的差异呢?来看一下案例。

  如果年终奖发36000元,平摊到每月的金额刚好3000元,单独计税所适用的税率为3%这一档,需缴纳的年终奖的个税为36000×3%-0=1080元,到手年终奖为34920元。

  如果年终奖发36001元时,平摊到每月的金额超过了3000元一点点,单独计税所适用的税率变为10%,速算扣除数是210元,需缴纳的个税为36001×10%-210=3390.1元,到手年终奖只有32610.9元。只是多发了1元,到手的年终奖却少了2310.1元。

  当然,实际的情况中,并不是只在年终奖临界值才会产生这么明显的差别,根据每个人年终奖情况的不同,年终奖都存在一个“公司发的多但个人到手少”的低效区间。

  这个低效区间位于税率变动的临界区间。比如税率由3%提高到10%的临界点是36000元(3000元/月)。由10%提高到20%的临界点是144000元(12000元/月),以此类推。在临界点之上的一个区间内,都存在年终奖发得多,到手收入反而少的情况,大家可以自行计算。

  所以,对于年薪制或者提前知道年终奖数额的打工人,在商谈薪资结构时,要注意年终奖的低效区,通过合理分配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通过年终奖单独计税的计算差异,来帮助自己减轻所需承担的个税税负。

  最后,还要注意的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在多家单位分别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在一年取得多次奖金的情况,单独计税的办法也只能用一次。如果一年分好几次发,只有第一次可作为年终奖,其他的都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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