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23 16:32:30 股吧网页版
常州购法拍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张达

  日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出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5年2月5日起实行。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以下简称“公积金法拍贷”)业务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对常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住房组织网络司法拍卖的活动,由常州公积金中心受理。符合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及其配偶(以下简称“借款人”),在未付清全款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法拍房贷款,除了应该符合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外,其购房的法拍房还需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必须在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二是必须产权清晰;三是必须是存量自住住房;四是没有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

  对于出台新政的原因,常州公积金中心表示,目前,常州市的公积金法拍贷业务无法办理资金监管,购房人需先自筹资金支付购房款,办理完不动产转移登记后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根据江苏省高院、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文件,结合常州市实际情况,公积金中心起草《规定》,进一步降低法拍房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购房人资金压力,提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规范性、便捷性。

  常州公积金中心表示,2月5日起,凡在常州市购买法拍房的职工,在付完首付款后即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自筹全部资金无需自筹全部资金,此举是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惠民的又一创新举措。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