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23 01:27:10 股吧网页版
中国首次举办“丝路电商过大年”活动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上海1月22日电 (记者姜煜)中国商务部首次举办的“丝路电商过大年”活动22日在上海启动。

  作为“2025全国网上年货节”重点活动之一,“丝路电商过大年”活动结合年俗、年味、年货、年物等传统文化元素,线上线下融合、国内国外联动,围绕“春节游中国”“年货出海”“丝路年货购”主题,推出20项促消费重点活动。

  活动期间,主办方将组织中国头部电商平台、直播电商基地、品牌企业等推出专区专栏、限时优惠,展销近万种“丝路好物”,让中国消费者足不出户“买全球”。

  同时,结合免签政策,上线面向境外游客的春节文化旅游线路,优化入境游客便捷支付、行李寄存、多语种菜单等便利化措施,广邀全球游客来华旅游。

  此外,鼓励头部电商平台“出海”,打造电商平台海外年货专区,推出“国风特色”“出海年度爆款”“出海特色品类”等专区,甄选200种至300种爆款商品,重点面向东南亚地区和近20个将农历新年定为法定节假日的国家,销售蛇年春节特色产品、非遗手工产品和中国老字号品牌产品等。

  出席启动仪式的丝路电商伙伴国代表、泰国驻沪总领事彬娜·安平乐(Prinat Apirat)表示:“中国的电子商务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希望泰中两国能更好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促进网上贸易蓬勃发展。”(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